第四十八章 不,这叫散播文化光芒
“怎么看?”
等陆逍出去以后,这里便只留下了三个人,花满楼带着微笑朝着陆小凤询问,陆小凤总能有办法?
“皇城之事,十二员大员,家中钱财被盗,自己看似自杀在家中,这么巧合换成谁,都不会相信,然而却都没有任何证明证实他们死于他杀,我唯一能想到的,就是老猴子所说的陆逍曾经给他说的方法,而且……他的疑点很多。”
陆小凤有些苦恼的揉揉额头,这件事让他也觉得无从下手,要不是凶手作案手法太过神奇,他也不想来自找麻烦。
“他会武功,你知道吗?当时我和他去一家黑店,遇见一个叫‘老刀把子’的人,那个人给我的感觉,比陆小鸡你还强,可是就在那样的气势之下,他居然可以直面那种杀气。”
“老刀把子?陆逍……事情真是越来越有趣了。”
陆小凤摸着自己的胡子,显得很感兴趣。
“现在,让我们看看,这首位嫌疑人,举办的诗词大比吧!”
“咳咳。”
随着时间推移,逍遥游里的人数也越来越多,达官贵人、文人骚客、江湖侠客齐聚一堂,原本宽阔的大厅,现在也显得拥挤嘈杂无比,当莫老看见陆逍在薛冰的护卫之下走出包厢之时,点头示意,咳嗽两声,原本喧闹的场面顿时安静下来。
“在下陆逍,添为逍遥游主人,欢迎大家在百忙之中能够抽出时间来到逍遥游,参加这一年一度的盛会,说实话,看见来了这么多人,在下觉得有些惊惧,看来还是低估了莫老的威望,同时,我也很惊喜,所以决定,今日逍遥游消费,全免!”
陆逍亲切的露出笑容,早有准备的他宣布了一条众人为之欣喜的内容,场面顿时沸腾。
“哈哈哈,陆老板高义!”
赞美声不绝于耳,逍遥游是个好地方,只是消费太贵,这让许多即使有点小钱的商人也难以奢侈的进入其中,这里,不再是别人眼中的妓院,更像一种身份的象征。
“这陆逍,我看像商人,多过向书生,手段高明啊,不过我对他突然有了好感。”
陆小凤闲坐在原来陆逍的包厢,嘴里磕着瓜子,忍不住感慨。
“陆小鸡,你是觉得不用付钱,才是最好的吧?”
司空摘星在陆逍走后,恢复原本和陆小凤互相伤害的习惯,总是和他作对。
“不过,我还是觉得他更像一个杀人凶手,我在江南打听过,从来没有出现这种人物。”
花满楼永远一幅和煦的样子,即使他是一个瞎子,但是却有着比他人更好观摩世界的心。
“这次诗词大比,我们采用的是三轮制,在其中,全由莫老出题,裁判组评判,总分为最后成绩,实不相瞒,在下作为参赛者之一,也曾想要莫老给我开一道后门,嗯,然后……然后我差点没被莫老揍死。”
陆逍开了一个玩笑,在这不过几百人面前说话,以前的宅男,或许会有些胆怯,但是现在的他,早已能谈笑风生。
“那么,奖励,前十名都能有一张逍遥游推出的八折贵宾卡,这是我们唯一发行的十张,以后将不再出现,也就是说,天下唯有十人拥有,自然,获得者可以转让,出售,需要两人一起到逍遥游登记,本店一律不管,贵宾卡除了能打八折之外,还有一些意想不到的优惠和功能,这个,等结束大家就明白了,万一在下不才,侥幸得了前十,那么就会往后推一位,其他奖励,则是,第一名……黄金五百两,逍遥游终身免单,第二名……”
陆逍所说的奖励,让所有人呼吸紧迫,眼神贪婪的打量着陆逍,恨不得当场劫杀。
“乖乖,没想到逍遥游这么有钱。”
司空摘星眼睛都红了,忍不住想去搜索一番逍遥游金库所在,不过,想想当时陆逍那种神经病般的恐怖,他还是放弃得果断。
“这些钱,陆逍拿出来以后,只怕逍遥游麻烦不断。”
花满楼摇头轻叹,对于陆逍莽撞的“炫富”,并不认同,但是也知道陆逍为什么敢这么大胆。
“逍遥游从成立至今,不过一月,麻烦事却有二十余状,但是最令人恐惧的是,所有挑事之人,第二天要么消失无踪,要么自杀在家中……”
“陆逍做的?”
司空摘星有些惊讶。
“可能是,也可能不是,逍遥游很复杂,有些皇城官员势力的缩影。”
陆小凤不想关注这些,他依着兴致,是来调查那为期半月的京城大案的,这些与他无关。
“那么,大比,现在,开始!”
陆逍的声音中气十足,完全不像是生活在逍遥阁几乎一月的唯一男人,或许,肾不好。
“请参加的人员,举起你们的右手,我们的姑娘会把笔纸呈到各位面前。”
看着突然出现的十几名国色天香的美丽女子,不管是谁都有些血脉扩张,抑制不住,暗恨自己小时候不读书,错过了一次接触美女的大好机会。
公孙兰有些气愤,堂堂公孙大娘,红鞋子组织的首领居然只是给别人送点笔纸,让她很不高兴,多想赏给那个楼上走廊嬉笑看着自己的年轻人几颗熊姥姥牌糖炒栗子。
“欸,你也要参加?”
陆小凤看着举手的花满楼,有些疑惑。
“读书人的事。”
花满楼没有在意。
终于,片刻之后,一切就绪,莫老起身,看着蓄势待发的众人,宣布。
“第一题,秋风为题,诗词不限,限时一柱香!”
秋风,向来是古代文人骚客所喜爱的一类题材,只是写的多了,好的便显得更加稀少,这道题不难,可是要写出好的意境,便是难题。
“秋风?”
陆逍提笔……想到一个严肃的问题,他认得繁体字,可是在座各位不认识简体字啊,而且……
“我特么用钢笔的人,怎么用上毛笔了?”
重点,他还不能找人代笔,毕竟,你自己说自己是书生,结果不会写毛笔字,怪我咯?
“系统,给我死出来,有没有办法?”
叮!系统辅助功能,无缝掌握一切常用文字,书写要求载入……
叮!载入完成!目前数据库中可以获得字体有颜真卿、王羲之……
“给我!给我!给我!王!羲!之!”
重要的事情一定要说三遍,此等装逼字体,怎么能错过?系统真是好人!一生平安!
叮!王羲之字体载入中……载入完成,祝使用者生活愉快!
“我很愉快……哈哈哈,我现在就想问一句,还有谁?”
陆逍手中毛笔转了一个花朵,洋洋洒洒几行字,看得薛冰目瞪口呆,这人没想到写字能这么好看,果然读书人就是不一样啊!
“木兰花令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嗯,是的,陆逍可耻的抄袭,不,借鉴了纳兰性德的著名作品《木兰花令》,当然,似乎全文借鉴,要不是这个世界曾有过李白等大诗人,陆逍还真想“借鉴”一下李白的神作。
轻松写意、洋洋洒洒的写完这几行字,陆逍便“交卷”了。其他人此刻还在苦思冥想,写出来不难,写得好……这就尴尬了。
陆小凤看着这个轻松得不像话的本家,再看看还在思考的花满楼,若有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