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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国扬名I

  

瑞文斯顿的土地常年笼罩在冰雪之中,甚至在靠近迷雾山的地方,有些积雪终年不化,今年的冬天则格外的寒冷,时节仅是深秋,天空中便是白色飞舞的冰晶。

  瑞文斯顿人不畏惧寒冷,但严冬往往意味着他们要面对一个可怕的敌人,来自迷雾山另一面的蛮族经常光顾这片土地。瑞文斯顿在潘德里亚已经算不上肥沃,而迷雾山的土壤则更加贫瘠,这么一个寒冷的冬天,就意味着那些部落能够得到的口粮就更少,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老小,劫掠便成了部落男人们唯一的选择。

  生活在波布鲁音的人们早就知悉了这个规律,因此在这个季节里,行走在野外的旅人都小心翼翼,或者尽量结成更大的团体——尽管在遇到迷雾山大军的时候,多大的团体都未必有用,但也许可以让他们免受小股部落的杀害——是的,蛮族没有荣誉也没有怜悯可言,即使是对着手无寸铁的贫民,他们也一样会在把对方洗劫一空后痛下杀手。

  但显然有些人并不怎么清楚这个道理,有骑士独身一人,在空旷的大路上不藏不躲地行走。

  他骑着一匹迦图军马,穿着一身破旧的迦图战甲,用兜帽遮住了脸抵挡寒风和刀子般的雪片,从围巾里漏出的皮肤和雪一样苍白。

  不过,那是要近看才看得到的,从路人的视角而言,他就像一个风尘仆仆的迦图军官,因为盔甲虽然破旧,但仍看得出来尘土之下是一幅精良而华丽的军阀甲胄。

  也许是一个在部落中受了排挤,而逃离出来的迦图贵族?过往的路人们这么想着,然后退避三舍,迦图人在瑞文斯顿的名声虽然没有迷雾山那么臭,但也着实好不到哪里去,没有人愿意与一个素不相识的迦图人同行。

  迷雾山和迦图的关系也算不上多好,尤其是迷雾山东部,迦图北部的部落,几年前还打过一仗,所以这个迦图贵族如果仗着自己迦图军官的身份,就以为在遭遇迷雾山劫匪的时候对方会网开一面,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不过没有人会去提醒他这一点,人们甚至期待着这个迦图人会撞见一伙劫匪,巴不得他倒个大大的血霉,最好把命也丢掉——谁知道这么个迦图头子,手里沾着多少瑞文斯顿平民的鲜血呢?也许那里面就有自己的亲人或者朋友,或者,亲人的朋友。

  当然,这其实只是个误会,骑手并不是迦图人,他是卡拉苏。

  他用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才终于走到了波布鲁音附近,道路并不难走,也没有遇上什么大麻烦。但他身上没有及时处理的伤口还是感染了,感染的迹象出现没多久,他就发起了高烧,随后而来的寒流击中了他已经孱弱的身体,雪上加霜地患上了风寒。

  当他硬撑着身体走出草原时,已经开始神志不清,只能将自己绑在马背上赶路,每一个夜晚睡去之后,他都不知道自己第二天还能不能醒来,幸运的是,这个时候没有剪径的劫匪出现在他面前,而且在意志彻底崩溃之前,他终于找到了一个小村子。

  他出现的时候把村民吓了一跳,如果不是打起最后的精神向村里的长老解释了自己的身份,可能村民就要把他当成迦图刽子手给割了脑袋了,但那个村子只是个边境上的小居民点,村民虽然淳朴,却只能为他的病情和伤势提供一些微不足道的帮助。

  在那半个月里,他每时每刻都在和死神做着斗争,大部分时间都在昏迷,即使醒来,意识也处在模模糊糊的状态里,过往的画面一幅幅闪现在他的脑海中,像是命运在嘲弄他的弃儿,他有时候觉得自己不能死,不能死在这么一个籍籍无名的地方,有时候又觉得自己已经活地如此的失败,实在没有强撑下去的必要,越到后来,后一种想法越是占据优势。

  讽刺的是,在经历过一次极其险恶的、濒临死亡的昏迷之后,他的身体却开始慢慢好转了,已经准备好了麻袋要将他埋葬的村民,在第二天早上看到他竟自己从床上坐了起来,纷纷惊呼是神迹降临,因为这么多年来,他们从来没见过一个病人如此膏肓的人还能活过来。

  清醒了一点的卡拉苏只是哭笑,似乎命运觉得他身上还有乐子可寻,因此给了他无尽的灾难,却不愿意现在就拿走他的生命。

  从那天之后,他的身体便一日好似一日,本来已经化脓、恶臭的伤口开始结痂,滚烫的高烧也退了下去,没过几天,他竟然已经可以吃些东西并自己走动了,一周之后,他的身体已经没了什么大碍。

  但这么一场要命的灾厄还是带来了严重的虚弱,而且,他本身就很怕冷,虽然他曾在北国战斗那么久,但他其实很畏惧严寒,只不过在那个时候,他可以坐在温暖如春的帐篷里发号施令,裹着暖和的锦裘视察战场。

  现在失去了那些温暖的篝火和厚重的毡房之后,凛风无时无刻不再摧残着他的身体,但他却决定立刻前往波布鲁因,而且一路上不怎么修整。

  他似乎已经看到了命运那恶德的嘴脸,那无法感知,却又无处不在的存在,似乎就是以玩弄他的人生为乐趣,从他故乡的角度来看,潘德里亚已经算是天涯海角,既然他逃到了天涯海角都逃不开,那他也不打算再逃了。

  但就像人们常说的一样,坏事似乎从来不会单独到来,当一件不好的事情发生的时候,往往会有另一件坏事紧随而至。

  当卡拉苏走到距离波布鲁因没有多远的地方时,一群身穿板甲和蓝色罩袍,高擎着飞龙旗帜的骑士穿过风雪来拦在了他的面前。

  这些骑士的板甲森严,透过大盔的缝隙呼出白色的寒气,他们宣称收到居民的警报,说遇到了一个迦图掠夺者——显然,这个迦图掠夺者指的就是卡拉苏。

  卡拉苏自然是又一次矢口否认,宣称自己这套甲胄只是在路过草原时‘拾’来的。

  骑士们盘问了半天,卡拉苏对答如流,没有丝毫破绽,但骑士老爷们显然不愿意就这么算了——任谁在大雪天里赶了这么老远的路,都不会甘心就这么算了,于是,撕扯了半天之后,他们盯上了卡拉苏的马。

  卡拉苏骑的是一匹战马,骑士们表示,根据瑞文斯顿王国的法律,平民,不是军人也不是贵族的人,不准私自拥有战马,自然也不准骑乘战马,最后,他们牵走了卡拉苏屁股底下的瘦马,然后扬长而去。

  站在一片雪白的天地里,卡拉苏脸上的笑容渐渐褪去,他捏了捏拳头,大病初愈之后,这拳头还不是太有力,这些一身板甲的骑士,身上的破绽也比那些迦图人少,如果贸然起冲突的话,大概他得死在这里。

  他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嘴角扯了扯,努力地露出一个笑容,命运啊,真是个恶德的家伙,这一次它从他手里夺走了唯一一件还算值点钱的东西,现在他的口袋里只剩下了几个第纳尔,和一些从村民手中买来的干粮了。

  不过幸好,这里距离波布鲁因已经不到一天的路程了。他带着那抹莫名其妙的笑容,重新开始踩着没过脚踝的积雪,向波布鲁因前进,在日暮西山,城门落下之前,卡拉苏走进了这座北境雄城,那是一座大城,但对于见过也许是这个时代这个世界上最大城市的卡拉苏而言,波布鲁因远远达不到让他惊叹的地步,甚至在他的眼中,这座城市还多少有那么一些混乱和粗鄙。

  卡拉苏沿着雪后泥泞、拥堵的道路在城市中行走,夜幕降临的波布鲁因显得有些冷清,偶尔有两个过路的瑞文斯顿人看到他的着装,也会不由自主地向一旁退避,迦图人不太会到瑞文斯顿来,因为这里寒冷而贫穷,人民也蛮彪悍,掠夺的价值和付出的代价无法跟萨里昂相提并论,但是当萨里昂防备森严的时刻,来去如风的迦图人也不介意来欺负一下缺少战马和骑兵的瑞文斯顿。

  虽然卡拉苏很想找个人问问酒馆旅社的位置,但每次他热情地打招呼,对方都会加速跑开,因此他走进酒馆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在酒馆里,他的装束倒没引起什么骚动,毕竟也有些迦图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或主动或被动地离开部落。

  而酒馆正是三教九流的聚集地,这里既有红色兄弟会的盗贼,也有其他大陆来的冒险者,卡拉苏甚至看到了两个身穿板甲的骑士坐在角落里握着酒杯,所以他这个‘迦图人’并不引人瞩目,他走到吧台的位置,随便点了些东西,要了个房间,花光了自己荷包里为数不多的那点第纳尔。

  这时候本来坐在他旁边的那个年轻小伙子似乎注意到了卡拉苏的着装,楞了一下之后,往远离他的方向挪了挪屁股,卡拉苏发现了这一点,有些无奈地冲这个圆脸的男孩笑了笑,那男孩只穿了一件看上去还蛮上档次的棉袍,没有甲胄,脸上也看不到风霜的味道,似乎是个刚刚从优渥的家庭里出来不久的年轻人。

  这样的男孩还没经历过什么风霜,对迦图人也带着与生俱来的防备,但卡拉苏的笑容实在显得人畜无害,而且长相也不太像是迦图人的标准。

  年轻人似乎是为自己的失态而感到一些局促,他尴尬地笑了笑,然后挪了回来,沉默了半晌后,倒是率先开口了:“呃,那个,先生,您来自迦图草原么?”。

  “啊,严格来说,并不是”正在喝着啤酒的卡拉苏笑了笑,这个问题他已经被问过无数遍了,那套说辞他都已经能背出来了,因此他现在懒得再重复一次,不过年轻人居然会主动跟他说话倒是有些出乎意料,出于礼貌的考虑,卡拉苏还是回答了一下,不过只是简单的否定而已。

  “哦,那真是抱歉……先生,您看上去,和迦图人差不多,嗯,或者说,几乎完全一样,我叫安森,是个巴克斯人,那个,您叫什么名字?”男孩笑着介绍自己。

  “卡拉苏,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这么叫我,我来自海外”卡拉苏摊摊手,漫不经心地回答,然后继续专注地消灭自己面前的啤酒和食物,他实在饿得有些厉害,因此回答的时候嘴里还咀嚼着食物,说话有点含糊不清,而且这个小家伙有些故作成熟。

  他大概根本没有见过迦图人长什么样子,只是从自己的着装上判断而已,因为卡拉苏自己清楚,他的长相和迦图人还是差很远的,但男孩却还把话说的言之凿凿。

  安森听到这个回答惊讶地喔了一声。

  “您来自海外,那您的盔甲,一定是从迦图人手中抢得的?啊,那一定是个非常精彩的故事,您介意给我讲讲么?”

  “不,捡的”卡拉苏耸耸肩,看着安森一脸不信的表情,又以非常诚恳而坚定地语气补充道:“捡的!”。

  “嘿,您不用谦虚,我真的想听听您的故事,我发誓不会告诉给任何人的!”圆脸的男孩显然并不相信,一脸兴奋地追问。

  卡拉苏脸上仍然挂着笑容:“我听一个智者说过,一个人如果想从别人那里得到什么,就要先付出什么,所以,既然你想听听我的故事,那为什么不先讲讲你的呢?因为我并不是一个游吟诗人,讲故事并不是我的义务”。

  安森楞了一下,然后本来兴奋的神色黯淡了下去,半晌,有些索然无味地说道:“当然可以,可是我的故事无聊透了,我觉得您并不会想听的”。

  “凡人皆有一生,也许你的人生在你看来索然无味,在别人看来却是精彩纷呈呢?”卡拉苏扬了扬嘴角。

  “好吧,如果你这么坚持的话”安森耸了耸肩,开始述说他的故事——不出卡拉苏所料的,他出身在雅诺思的一个贵族家庭里,他的父亲是一位牧师,从小将他作为医生和圣职者来培养,但他却梦想着成为一个骑士,在经历了几轮冲突之后,安森离开了自己的家乡,之后在大路上游荡了一年,可没有一个领主或者骑士愿意收他做侍从,甚至也没有佣兵愿意给他一份工作——没什么人看得上一个十四岁还不到十五岁的毛头小子。

  确实,不算什么精彩的故事,普通的父子矛盾,甚至没什么新意。

  “但我跟他们想的不一样,我有一手剑术,从新巴克斯走到瑞文斯顿,没出任何问题,还击退了一股强盗!”安森骄傲地昂着头。

  卡拉苏上下打量了安森一眼,轻轻地笑了笑——这个男孩所说的大多数应该都是实情,但他从新巴克斯到瑞文斯顿的路上,肯定是跟随着大型商队一起来的,而不是孤身一人,因为他身上的衣服干干净净,甚至连靴子都没怎么沾染尘土,这只能是坐马车才能保持的清洁。而他走的线路肯定也是最安全的萨里昂——阿芬尔多然后走海陆这条线,因为他的身上带着一条阿芬尔多制造的羊绒围巾,也就是说他全程几乎都在秩序井然的萨里昂境内,之后又受到瑞文斯顿舰队的保护,如果他在阿芬尔多外面没有遇到凡斯凯瑞的劫掠者的话,那么他打退的应该是一波贫苦无依的蠢贼。

  至于剑术么?应该是会一点的,但要说有多么高明的话,恐怕就不见得了,甚至,应该说不上熟练。

  当然,这种话并没有必要说出来,于是卡拉苏继续消灭着眼前的食物,觉得安森应该会继续说下去,比如他在瑞文斯顿的遭遇,但安森却是沉默一会儿后忽然说道:“您不打算嘲笑我么?先生”。

  卡拉苏觉得有点疑惑,他抬头看到了安森像一只随时准备战斗的斗鸡一样的神情。

  “为什么你认为我会嘲笑你呢?”。

  他似乎很奇怪地说道。

  安森明显地楞了一下,囤聚出来的斗志也变得烟消云散,他似乎感到非常地意外,连说话都变得有些犹豫:“一般,我是说一般,向您一样的先生,都是会嘲笑我的,不听父亲的话,放着雅诺思优渥的生活不过……什么的……”。

  那是当然的啊!对于那些贫苦的人们和那些落魄到出卖祖产的贵族们而言,安森的生活简直就是天堂,就算是对那些骑士老爷们来说,其实也没有太多的人愿意拿起刀剑,而是更愿意做个安闲的农场主。

  可是那是大多数人三十岁时才会产生的想法,难道我看上去已经那么老了吗?然后恍然间意识到自己其实已经二十七岁了,漂泊、逃亡的日子让他忽略了时间的增长。

  他自嘲地笑了笑:“那,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你知道,在巴克斯的迦图人,他们会训练雄鹰作为哨兵,那并不难,只要从小驯养那些鹰,让它们挨饿,命令它们,然后再给它们食物,用这之类的办法,雄鹰很快就会变得驯服”。

  “但这个世界上有另一种鸟,它叫做麻雀,它很小,很孱弱,没有雄健的翅膀、锋利的喙爪或者华丽的羽翼,但它们却永远不会被驯服,因为它们拒绝吃一口人类喂给它们的食物,哪怕饿死,也不会吃一粒人类的米,哪怕爪子已经被绳子勒得血肉模糊,也要冲破束缚”。

  “它们弱小,但它们有尊严”卡拉苏笑了笑:“跟随自己的内心是没错的,一条路如果不去走,便无从得知会目睹何种的风景,亦无从得知可走出多远的距离”。

  “啊!先生!您真的是,真的是!”安森被卡拉苏的一段话说的热血沸腾,立刻忘记了自己能跟随商队走到波布鲁因其实是因为偷了家里的金子。

  “那您能给我讲讲您的故事么?”安森兴奋地追问。

  “不能”

  “为什么呢?我已经告诉您我的故事了啊!”

  “可是我也已经给你讲了一故事了,不是么?”卡拉苏笑着摇了摇头,然后用手指敲了敲吧台的桌案:“不过,也许你请我喝一杯的话,我会考虑一下”。

  安森听到后半句,立刻从座位上跳了起来,想给卡拉苏点一杯酒,救过却撞到了他背后的一个强壮的男人,那人立刻对安森怒目而视。

  “哦,那个……我……”安森被那个男人的眼神吓了一跳,瞬间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卡拉苏站起来拍了拍安森的肩膀:“抱歉,这位先生,请原谅我的小……”。

  “你在笑什么?!”那个男人没等卡拉苏说完,就喷出了一口浓烈腥臭的酒气。

  卡拉苏皱眉的动作一闪而逝,温婉的笑容始终挂在脸上:“不,没什么,我只是想……”。

  “呵呵,我会让那傻笑从你的脸上消失!”男人骂了一句,竟然刷的一声抽出了腰间的长剑,劈头向卡拉苏砍过来!

  卡拉苏的瞳孔瞬间如猫科动物一样缩紧,在剑落下的瞬间弓腰一拳打在男人的肚子上,然后飞起一脚踢在男人的脸上,那人的左半边脸被踢得变形,整个人像破布口袋一样飞了出去,砰地一声砸烂了酒馆的桌子。

  整个过程,只用了一个呼吸的时间,卡拉苏的左脚甚至没有离开地面。

  安森最初的惊呼还卡在喉咙里,嘴巴长得巨大,却没能发出声音,只是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事情。

  良久,还是酒馆老板娘那高分贝的尖叫打破了酒馆里死一样的沉默:“杀!杀!杀人啦!”。

  她喊着就想逃跑,但卡拉苏却冲她笑了笑:“没杀人,我只是打昏了他而已”。

  一个身穿板甲的骑士站起来,走到那昏死的酒鬼身边试了试鼻息,冲老板娘点了点头:“确实没死,只是昏过去了”。

  那个留着两撇小胡子的其实说完,用一种十分复杂的眼神看了卡拉苏一眼,就像在看一个什么怪物,所有人看卡拉苏的目光都变了。

  当然,变得最夸张的还是安森。

  “卡、卡拉苏先生,您、您是怎么做到的?”想到自己刚才居然在这个面前夸耀自己的剑术,安森觉得非常地尴尬,因此说话都变得吞吞吐吐。

  卡拉苏摆了摆手,又坐回了自己的座位上。

  “没什么,一些小小的格斗术罢了,想学的话,我可以教你,不过,先把我的啤酒拿来吧”。

  “当、当然!”安森听到这个,跑得更快了,不一会儿就端着啤酒杯回到卡拉苏身边,看着卡拉苏喝的非常开心,似乎已经很久没喝酒的样子,他觉得有些奇怪。

  “像您这样的人,难道也会缺钱的么?”安森没忍住,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卡拉苏忽然放声大笑,似乎听到了多么幽默的笑话:“像我这样的人,为什么就不会缺钱了呢?说真的,年轻人,我的口袋里没几个第纳尔了,希望那该死的小偷不要光顾我的钱包,否则我可要露宿街头了”。

  “啊!您如果缺钱的话,我倒是有一个好办法!”安森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两眼放光地说道:“您知道,波布鲁因近日会举办一场竞技大会!您不只会徒手格斗吧?如果您用剑有您徒手一半厉害,那就算不拿冠军,也至少可以取得好名次……如果我们再往您身上下些注的话……”。

  “能赚到多少钱?”卡拉苏的眼珠转了转,便来了兴趣——事实上,他用剑比徒手厉害多了。

  “如果我们每次都下最大的注,那,如果您能得冠军的话,我们可以得到……嗯,大约两万第纳尔!!”安森心算了一会儿后,同样两眼放光的说道——两万第纳尔,那可是天文数字!一个小贵族一辈子可能也攒不下这么多钱!那足够雇佣一支国家级的佣兵军团服务一整年了!但是赌局上,一切皆有可能!

  “哦!那可是很多钱了!”卡拉苏的眉毛跳了跳,如果他还在故乡,两万第纳尔换算过去,对他而言不算什么大钱,可是……他已经过了好几年穷困潦倒的日子了,人穷志短,有时候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在说,在潘德里亚,竞技大会并不是什么低贱的事情,反而是贵族们的玩意儿。

  等等,贵族……

  卡拉苏的神色恢复了平静:“可是,我听说,竞技大会只有有贵族身份的人才能参加,不是么?”。

  “您不是贵族……哦,我是说,您难道,不是贵族出身么?”安森显然非常惊讶,在他看来,不管卡拉苏的故乡是哪里,他肯定也是贵族出身,他的做派,他的武技,毫无疑问地证明了这一点。

  卡拉苏摇了摇头:“也许在故乡算是吧,可是,我的故乡太远了……在这里,不可能有人听说过我的家族,没人能证明我的身份,也就只能算是平民了”。

  “您到底来自哪里呢?巴克斯?马里庭?还是说……巴克利?”安森皱起了眉头。

  “不要套我的话,也不要乱猜,都不对,总之很远,这个办法可能行不通了”卡拉苏耸了耸肩,倒是显得很坦然。

  安森反而变得有些垂头丧气,两人沉默着喝了几杯酒,然后安森自言自语地嘟囔着:“这真是个该死的规定,但其实也不是毫无办法,如果您能拿到真剑决斗的冠军那就好……”。

  “真剑决斗?那是什么东西?”卡拉苏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词汇。

  “您不知道么?真剑决斗就是一群人进行车轮混战,直到最后一个人站着,并且无人再挑战他为止,在古代,潘德英雄王的时代,后来的狮鹫骑士团大团长,杰威爵士,在一场三百人的真剑决斗中成为冠军,并且亲手打败了超过一百个对手,因此被破格升为爵士,并且获得了参与竞技大会的资格,他在那场大会中拿到了冠军”

  “从那之后,潘德就有了这条规则,如果谁能够在真剑决斗中成为冠军,并且亲手击败超过一百个对手,就能获得竞技大会的入场资格,哪怕他是一个平民”

  “不过,从古至今,能做到这一点的,有且只有杰威爵士一个,所以这条规则都快被人遗忘了,虽然如此,但还是忠实地记录在每个国家的法案上,也就是说那是有效的。不过没什么意义……”安森最后耸了耸肩膀,低头叹了口气。

  “我倒是觉得,我也许可以试试”卡拉苏的嘴角微微上扬。

  “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怎么可能有人能做到……我觉得就连杰威爵士的事迹也是谣传,有人说杰威爵士其实是英雄王同父异母的私生子弟弟”安森摇了摇头,否定了卡拉苏的这个想法。

  “试试又不会怎么样”卡拉苏笑了笑。

  安森用很夸张地语气一边摇头一边说道:“不可能的啊!那可是一百个对手啊!就算一百个人站在那里不动让您打,您也要打很久的,更何况,还要在无人挑战您的情况下赢得最后的冠军,也许有些人会在您精疲力竭的最后关头出来挑战您呢?真剑决斗也是有奖金的,虽然只有二百第纳尔,但是白捡的钱,没人嫌烫手不是么?”。

  男孩说着喝了口酒,放下酒杯,却对上了卡拉苏平静却坚定的眼神。

  他狠狠地把酒咽了下去:“您真的要试试?那……那我们需要一个贵族来做见证人,您别看我,我连侍从都没当上,不算真正的贵族,至少也要是一个爵士……”。

  “如果您想挑战这项壮举的话,我愿意成为您的见证人!”一个声音忽然响了起来。

  卡拉苏看过去,正是先前那个留着两撇小胡子的骑士。

  “那真是太感谢您了”卡拉苏站起身来,微微行了一礼。

  “能见证这一幕,将会成为我的荣幸,我的骑士身份在瑞文斯顿、菲尔兹威、萨里昂,都记录在案”小胡子骑士庄重地走到两人面前:“我叫雷恩,很高兴认识您,先生!”。

  有了雷恩爵士作为见证人,这项也许前无古人,可能后无来者的壮举就正式定了下来,当他们第二天去到竞技场的时候,毫无疑问地遭到了嘲笑。

  竞技场的老板——一个留着大胡子,身材微微发福的男人,最开始以为卡拉苏三人在拿他寻开心,当雷恩爵士露出自己的贵族见证人身份后,他才意识到这三个人是认真的,然后笑得更加大声了。

  “就这么一个长得像是猴子一样瘦弱的家伙?你们真的没有疯么?”。

  这是他对卡拉苏的评价,此刻的卡拉苏已经换下了那套迦图甲胄,穿上了一身宽大的衣服,他的身材本来也算不上高大,现在又带着大病初愈的憔悴,套在衣服里就像一根晾衣杆,老板得出这样的评价也并不奇怪。

  不过在卡拉苏和雷恩爵士的坚持要求下,老板还是组织了这场竞技——竞技场中本来就有五百个左右的都是聚集在此,要找出愿意和卡拉苏较量的一百人并不是太难的事情,尤其当人们听说有人要挑战百人决斗的时候,更是兴奋不已,都想看看这是一个怎样的高手。

  只是当卡拉苏换上竞技用的袍子走进竞技场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他,人们还在交头接耳地交谈,大多数都认为挑战者一定是个雄伟强壮的男人,甚至有人声称他见到了那个挑战者,是一个身高超过三米的壮汉,也许拥有迷雾山另一侧巨人的血脉。

  所以随着竞技场老板站在高台上,向所有人介绍卡拉苏的时候,他们的表情一瞬间都变得无比精彩——惊讶、诡异、莫名其妙,最后是哈哈大笑。

  卡拉苏身上的肌肉还算得上是结实,但也就仅此而已,与他们想象中的挑战者形象相去甚远,他们最初都以为这个家伙只是跟自己一样的都是而已,没有一个人想到原来他就是那个挑战者,看到卡拉苏的身材,老板又再三确认这就是那个挑战者之后,这些人脸上的兴奋都变成了蔑视。

  “二十秒,我敢保证,他没办法在我手下撑过二十秒,哈哈哈!”一个高大的金发中年男人大笑着说道。

  “这家伙的脑子大概是坏掉了,哦,神啊,哪位帮我看看今天的太阳是否是从西边出来的?”另一个络腮胡子的男人也随着他打趣道。

  人群瞬间就响起了一串哄笑,随即是各种各样的打趣。

  “你看,你们真的确定么?真剑决斗虽然是用练习武器,但是也是可能闹出人命的!你看看那些家伙,你们简直是在挑衅他们!他们现在在调笑,但是等会儿一定会下狠手的,为了你们朋友的生命着想,我觉得……”老板有些犹豫地说道。

  雷恩爵士也微微皱起了眉头,他虽然知道卡拉苏的实力很强,想当然地觉得他也许可以完成这个挑战,可当真的看到一百多个斗士聚在一起的规模时,爵士还是产生了一丝犹豫,这么多的人,确实太难了。更何况他也听安森说了,卡拉苏似乎刚刚从一场大病中痊愈。

  “卡拉苏先生,您没问题么?”雷恩站在场外大声喊了一句。

  卡拉苏没有回头,向他举了举手上的双手大剑,然后侧脸露出一个微笑,坚定地点了点头。

  “我的朋友觉得没问题”雷恩爵士对老板点了点头:“请您宣布开始吧!”。

  “我看您的朋友根本不懂决斗,一个人对付很多对手怎么能不用盾牌呢?杰威爵士都选择了盾牌,而您的朋友却用双手大剑!这简直是……好吧好吧,既然您坚持的话,爵士大人!”老板摇着头,走到一旁,敲响了象征决斗开始的铜锣。

  该死的,别闹出人命啊!会影响到生意的!老板在心中默默地向神明祈祷。

  铜锣的声音落下,那个说着三招之内放倒卡拉苏的男人就已经箭步冲了出去,安森没有看出什么,但雷恩爵士的脸色却在一瞬间剧变——那是个高手!单手斧和盾牌的角度让不管是进攻还是防守都无懈可击,游刃有余,虽然冲的很快,但脚步却非常坚实!

  卡拉苏的速度很快,如果是那些竞技场常见的大块头,也许对他构不成威胁,雷恩爵士也正是因此才对卡拉苏有信心,来做见证人,但这种技巧型的高手却不容易对付,因为他们的攻防都滴水不漏,不是凭着速度就能轻易取胜的,这种技巧型的人在潘德,尤其是瑞文斯顿的竞技场里其实不常见,但现在却遇到了一个,雷恩不由得为卡拉苏捏了一把汗。

  但下一瞬间,雷恩就知道自己的担心其实是多余的,那个持斧的都是在三步的距离上举起斧头准备进攻——虽然他说着轻蔑的话,但作战的动作却很认真严谨,面对那次攻击,卡拉苏不管是格挡还是闪避,都会露出破绽,而对方已经留足了余力再次追击。

  不过卡拉苏既没有格挡,也没有闪避,他在同一瞬间猛然加速,像是床弩的弩矢一样撞了出去,肩膀咚的一声撞在对方的盾牌上,那次撞击的力量是那么大,以至于盾牌后仰,磕在了他胸口的位置——显然撞到了他的心脏,那个人的动作停顿了一下,像是被抽掉了力气的咸鱼似的向后翻去!

  而卡拉苏拖在地上的长剑从地平面撩起,斩在他的脚踝上,彻底破坏了他的平衡和重心,那人被打得飞了起来,而卡拉苏的长剑已经举到头顶,对着他的脊背重重地斩了下去!

  寂静,整个竞技场上笼罩着如同死一般的寂静,有人面面相觑,有人目瞪口呆,不过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明了,他们不相信刚刚发生的一切,竞技场老板的下巴都快掉在地上了,雷恩爵士也是瞪大了眼睛,张着嘴巴大半天,都没有说出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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