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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手刃

  

satapr1619:35:22cst2016

  “嗯?买东西?”长风心中一动,看着这老人的行头,以及他后背的行囊,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微微惊道:“难道,你是行脚商人?”

  “不错!”那老人点了点头,咧嘴一笑,“我叫左丘明月,常年奔走于大陆各地,干一些小买卖,我这里有很多稀奇古怪的小玩意,不过我不收钱,我只对觉醒天赋的人的鲜血感兴趣,如果你觉醒了天赋,那我是非常欢迎与你交易的。”

  长风心中一喜,他终于碰到了传说中的行脚商人了!

  在地狱培训基地时,听子车鹰教练讲过:碰到行脚商人,一定要把握住,因为行脚商人只要用自己的血就可以换取天赋之血。行脚商人能够从觉醒天赋的鲜血中提取出天赋之血,要知道天赋之血只有炼神七品以后才能提炼出来,可行脚商人却用另外的办法提炼出天赋之血,所以行脚商人就要鲜血就行。可是行脚商人却少之又少,碰见了是万幸。

  但是每个人只能交换一滴天赋之血。长风付出了一滴鲜血,从而大开眼界。行脚商人这里不仅有六大势力的天赋:霸刀门的“霸刀”,圣枪门的“圣枪”,神剑门的“神剑”,夏家的“领域”,孙家的“手刃”,周家的“金身”,还有好多别的:“鹰眼”“幻影”“封印”“狼耳”“暴猿”“媚眼”“吞噬”“隐身”等一些。

  看着另长风十分眼馋,但是只能选择一种。长风想了想选择了“手刃”,作为杀手“手刃”是最合适的天赋了。

  然后左丘明月拿下了背上的行囊,利索地打开了绳结,摊开在的地面上,将里面包裹的许多小玩意露了出来,说碰见了是缘分,可以让长风选择一样,送给长风。

  长风饶有兴趣地蹲下,开始翻看这些小玩意。这些小玩意各式各样,稀奇古怪,有残破的玻璃小镜子,有拳头大小的金属望远镜,有伤痕累累的小木偶,有脏兮兮的小泥塑,还有更多叫不出名字,甚至连见都没见过的小玩意。

  这些东西看起来,就像是那个好奇的小孩随意搜集过来的玩具,根本与宝贝谈不上任何联系。但左丘明月却把他视为珍宝,还带着它们在沙漠上穿行,显然是因为这些小玩意非同一般,有着某种特殊的用途。

  “这些东西分别有什么作用呢?”长风朝左丘明月问道。

  “它们的作用很特别,在某些时候,它们会发挥很大的作用,但是通常来说,它们是发挥不出什么作用的。”左丘明月说着,拿起了两块残破的玻璃镜子,道:“这个叫投影镜,只要你把另一块镜子给你的朋友,那么你这块镜子照到的画面,就能够显现在你朋友的那块镜子上,让他也看见,不过距离太远的话,就看不到了。”

  “这个纸鸢,可以随着天气变化成五颜六色,和蝴蝶一样飞来飞去,是逗女孩子开心的好东西;这个望远镜叫望水镜,在沙漠之中用处很大,可以望到一百公里内有水源的地方;这个小罗盘也很了不起,能够根据一件物品的气息,搜索到一公里内所有相同气息的东西,如果你经常丢三落四,那这个小玩意正好适合你......”

  左丘明月将行囊中几十件小玩意统统都介绍了一遍,这些东西的用途果然稀奇古怪,没有一件是常用的东西,不过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倒是真的能发挥出特殊的作用。

  “怎么样,现在有选择了吗?”左丘明月笑道。

  “这两块投影镜我要了。”长风第一个指向了两块残破的镜子。

  长风将两块投影镜收了起来,随后朝左丘明月问出了此行前来的最初目的:“你知道天定城往哪走吗?还有,这片沙漠到底多大,要走出这片沙漠要多久?”

  “天定城我听过,你朝着东北方向走,走个四五天就能穿过这片呼啸大沙漠就能到达天定山脉,沿着天定山脉再走四五天就能到达天定城。”左丘明月说着,伸出手指了指东北方向。

  “好的!谢谢你了啊!”长风道了一声谢,随后离开了这里,朝东北方向疾行而去。而那那左丘明月则重新将行囊绑上,随后继续朝着他的方向走去,做着一名穿梭在沙漠之中的行脚商人。

  太阳缓缓落下,变成了一轮红色的火球落在了地平线之下,又是一个夜晚降临了。沙漠里的热气开始迅速退去,变得寒冷起来,温差非常大。

  长风已经赶了一天路,但还没有看到过任何一个绿洲,都是一望无际的黄沙,这呼啸大萨摩果然广袤无比,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走出去。

  长风又累又饿,找了块大岩石的阴凉处,生了一堆篝火,随后抓了一只沙兔,剥了皮,穿在棍子上开始烧烤。

  不一会,浓郁的肉香味便四处飘散起来,长风又拿出一些白天在沙漠中采摘的野果,用力一拧,让果汁滴落到烤肉上。顿时肉香和果香混合在一起,让人口生津液,食欲大增。

  长风大口地吃了起来,这烤肉被果汁调味之后,味道鲜美,口口生香。

  这沙漠的第一顿晚餐,就在这烤肉的香味之中开始了。

  沙漠的白天太过炎热,很少能够看到动物在外面,现在夜晚来临,气温降下来了,无数动物也离开洞穴,开始出来晃荡,沙漠里迎来了危险的夜晚。

  蝎子爬过砂砾的摩擦声响彻了整片沙漠,窸窸窣窣;响尾蛇的鳞片在月光下反射出明亮的光,在这沙漠之中蜿蜒前行;沙狼的嚎叫声四处响起,远远地传播开来,惊吓了一群沙兔。如果是心理素质稍微弱一些的人,来到这里估计会吓得睡不着,不过这些对于经过严格训练的长风来说都是小儿科。

  吃完烤肉,长风靠着大石头坐下,休息了一会。仰望星空,月亮很明亮,通通透透地洒下来,星空的浩瀚毫不遮挡地倒扣在头顶之上,月亮周围的七颗星也光芒朦胧,漂亮至极。

  就在这时,长风隐隐感觉到背后似乎有一个硬物,他转头看了看,忽然看到了一个笔记本!

  准确地说,是一个笔记本的小角,它被塞在石头下面的缝隙之中,只露出了一个小角,被风化得破破烂烂了,但还是依稀能够辨别出来。

  在这广袤无垠的呼啸大沙漠之中,在这毫不起眼的一块大石头下面,竟然隐藏着一个笔记本,这种猎奇心是无与伦比的,长风就像是发现了一个好玩的秘密一般,将那个笔记本拿了出来。

  这个笔记本的封皮是土黄色的,和沙漠的颜色一样,上面有许多褶皱,不知道放在这里多少年了。长风翻开了第一页,顿时看到了一行小字——“旅行家田万里的旅行日记”

  旅行家的日记!长风的兴趣顿时提升了不少。旅行家就是常年在大陆旅行的人,他们往往是去那些危险的,没有人类的地方,看那些常人看不到的风景,研究那些奇异的新奇事物,所以在旅行家的日记中,往往能够看到很多新鲜的秘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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