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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金甲僵尸!

  

如果单单是山路,那怎能让自己都感到迷糊,很显然,那处林子是一个巨大的迷阵。

  一个陷阱怎能会挖那么深,那完全就是为了“探穴”啊!

  既然以打劫为生,寨子为什么要安在山间,又为什么会那么准确的预知对方何时经过。

  洋洋洒洒的一曲,逸云天毫无心劲。

  会到房间,逸云天无力的看着那十张纯洁的小脸,心情头一次这么低落。

  再如何,挖人祖坟是不对的,两边的人都不是东西。

  李筱云推门而入,静静的看了一眼逸云天。

  “今天怎么不在状态,看着你的筝声,怎么这么无力。”

  “听说,你要比武招亲。”逸云天扯开了话题。

  “女大当嫁,但你好像不是那种会关系别人的人吧。”李筱云笑的很无奈,“让你心动的,恐怕是那掘坟事件吧,毕竟,你离他们最近。”

  “昨夜,你是故意的。”逸云天眸色一冷,气息那么强大的人,怎么会醉?自己,真是太幼稚了。

  李筱云一笑,不否认也不解释。

  “还是说说掘坟的事吧。”

  “借一步说话。”逸云天无力的说到。

  根据李筱云的叙述。

  逸云的了解到,那个所谓的祖坟,其实是一片战士的乱坟岗,那座山的名字为兔尾巴山,相传,更古之时,那地方出现了一个叫鬼王的强者,手持一柄被封印的鬼王剑从北向南进军,于是,为了镇压鬼王,星天迹的爷爷星辰怒使用移山之法,将鬼王的部队在镇压在兔尾巴山之下,再配以先天八卦锁魂。

  我们现在以星历为主,而星历每一次清零,便是现任魔尊一族嗝屁之时,而时间隔了三世之久,即使是星天迹,也将这件事忘记了,可是,凡世的贪财者,却是记住了这个事件,更古的法器,兵器,每一件足以令人兴奋到死,更是鬼王当年所持的被封印的鬼王剑那可是更古时期魔尊忌惮的存在!

  逸云天听完后,一翻眼,我好歹还跟着天迹爷爷吃了十年的饭,但他老人家没有说起啊。

  “不相信吗。”李筱云看着逸云天的神色说到。

  “不管怎么样,挖人的祖坟是不对的。”

  “挖坏人的祖坟也算错吗。”

  “照你如此一说,当今魔尊雾枫一脉是第三代魔尊,那么众所周知,魔尊的位置强者得之,那么,更古的,也就是第一代魔尊一脉的宝器,到如今,岂不是过时了?”

  “富不过三代,这你听说过吗,也就是说,在富有的人家,富有绝不会超过三代,第一代魔尊第一世,自然强大,但他能保证他儿子也像自己那样强大吗,不可能;三世之后,魔尊的儿子,就如同普通人,这就衍生了第二代魔尊重楼三招之内战翻老魔尊的威名;也就是说重楼打败的并不是第一代,第一世的老魔尊,而是老魔尊的不知什么孙。历史就随着江山换代而改写了,从万历3039年改写成了庆历1年,而重楼一脉又被雾枫一脉打败,庆历,又改成了星历,直到如今。”

  “那,现在的天迹老爷爷,多少岁了。”逸云的摇摇头,到算是听出了一个大概,也就是说,

  第一代魔尊,是姓老的一个世家子孙的统称,这个家族存活了3039多年。

  第二代魔尊,是灭掉姓“老”世家的“重”世家,这个世家,存活的也很久,大概是存活了2539多年。

  第三代魔尊,便是现如今的“雾枫”世家,目前存活了211年。

  “两千岁了吧,唉,他糊涂的都不知道自己多少岁了,我们记它还有用吗,说的有点多了,你只要记着,我们要去挖坟,去挖一个万恶不做的人的坟。”李筱云引诱到。

  “这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而且,我对里面的宝器也没有兴趣。”逸云天张口拒绝。

  “还是你的工作,你只要学会几部曲子,就行了。”李筱云笑的很坦荡。

  当接到曲目时,逸云天这才发现自己入局了。

  李筱云提供的曲目,便是抚灵曲的全篇。

  无论是契约,还是曲目,逸云天都有理由一战。

  不就是刨个坟么,而且还是刨坏人的坟,既然是坏人,他就应该死无葬身之地。

  于是乎,两人算是达成了一致。

  于是,第二天早晨,他们出发了。

  兔尾巴山,逸云天当时掉入陷阱的地方。

  人们开始刨穴了。

  刨出了几具尸体,李家认领了,刨出了四个戒指,逸云天认领了。

  然后接着继续刨。

  “逸云天,弹行军曲。”

  因为物归原主,逸云天很高兴,弹起来也倍带感,“将曲·行进路漫漫!”

  随着音乐响起,刨坑的人更加的卖力了,很快,便摸到了岩层。

  相传,在大山压下来时,鬼王施展灵术,造成一个拱形结节,从而兔尾巴山下,是空的。

  而那个空洞,便是鬼王与将士的埋骨之地。

  “剩下的,便要靠炸药了。”

  火药填满了那个天人坑,已是两天之后。

  正午时分,点燃了引线。

  巨大的蘑菇云随着一声震天巨响徐徐升起。

  大地颤抖着,黑色的液体喷薄而出,但顷刻又被火光点燃。

  火焰,高达数十丈,经久不息。

  “先让它烧吧,十天后我们就开始探穴。”李筱云竖起了大拇指,向着逸云天微笑道。

  逸云天计算着日子,“祝你们能淘下好东西。”

  逸云天对李筱云的评价只剩下了厌恶,不过,这件事,要不要让父亲知道呢。

  逸云天静静的深思,最后逸云天还是决定了,叫上自己的父亲。

  在林中,逸云天抓住一只鸟雀,真气灌入,震碎鸟雀的脑部神经,然后重组。

  然后,逸云天放飞了这只鸟雀,但鸟雀的本质,却已是一具尸体。

  被火烧灼后的岩洞,已经没有了水分,爆炸撕开了地皮,给兔尾巴山的旁边开了个山谷。

  正午只时,山谷的中心(通往山体的岩洞)散发着紫色的微芒。

  “将曲·冲锋陷阵绝境中。”

  逸云天手间灵力聚集,拨出的旋律直接印在了探穴的炮灰脑海,出入危险之境,必然要有炮灰垫底探路。

  那些人往往是一些贫苦人家,没有文化,以及小的金钱便可以买来,他们自己就以为生命这东西就是廉价的,自己烂命一条,如果死了还能给家人带了一笔可以过完这辈子的金钱,他们会非常乐意。

  他们义无反顾的冲入了墓道,隐如黑暗之中。

  琴声在洞穴中空传回响,但很快被刺耳的尖叫掩盖了。

  逸云天一惊,手立刻制止琴弦的震动。

  一个探穴人全身是血的跑了出来,在见到阳光之时,全身开始冒着丝丝黑气,蜷缩着,挣扎着。

  天幕渐渐暗了下来。

  一只布满黑毛的手,抓住了岩口,缓缓爬出。

  如此出现,必然是遭到了众人最热情的“款待”

  四位高手立刻发功,一位施展的是火系杀招,双指掐诀,口中念念有词,一丝青色的火光在手前闪烁。

  此时,那个全身黑毛的家伙已经发起了攻击,挥舞着手,从向掐火诀的人,速度异常之快。

  下一秒,全身黑毛的家伙便被点燃,黑毛噼噼啪啪的迅速燃烧,但这样的燃烧并没有阻止那家伙冲刺的速度。

  铮鸣间,长刀顷刻在手,刀砍在了对方的身体上,发出了爆鸣。

  有些人的脸上有了难看之色。

  “怎么了。”逸云天察觉到了这一点,不知情况的问了一声。

  “那把刀,在全力挥斩下,可是能砍断大块的玄武岩啊!”李筱云惊叹道。

  在这时,那怪物身上的火焰熄灭了,露出了金光闪烁的铠甲,与一张干的发酥的脸,那张脸上眼球已经被烤爆,留下了空洞的窟窿,留出暗黄的物质。

  但众人的眼睛还是停留在那怪物身上的铠甲上,刚刚的那记斩击,砍在了它的胸口之上,但胸口上的甲片却只是留下了一道浅浅的划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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