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惊现怪兽
wedoct0708:13:27cst2015
不知过了过少时候,林帆才悠悠醒转。他揉了揉眼睛,在发现自己处身在一个小土山丘,而不再是大学宿舍里的床铺上。眼前所见也不再是学伴们的欢容笑貌。一道明媚的阳光直直的照射下来,放眼四周,绿草如荫,郁郁葱葱的树木相间其中。大树高愈十丈,树粗要四五个人合围才可抱住。山间鸟雀杂鸣,此应彼和,山花遍野,或红或黄,或紫或蓝。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妖艳多姿。林帆乍见此景,直如身临仙境。但林帆对周遭风物却无心赏玩,他喊了几遍于禁和肖榜的名字,不见有人搭理。于是就骂了起来:“tmd,你们躲着老子干嘛,都死到哪里去啦。”但仍然没有人搭理。林帆心里想着,在醒来之前,自己是和这两人在一起的,如今我在这里,他们肯定也离我不远。于是想要爬起来,寻找他们。
林帆稍动一下,只觉全身酸痛。左肩沉重,腹内饥渴,而丹田内似有一团火在燃烧,更增痛楚。
林帆咬咬牙,还是强忍住痛,挣扎着爬起来,举目四望,入眼处尽是丛林杂草。此外,更无人的声息。他在丛林中四处游荡,但整个森林里空荡荡的,别说找于禁和肖榜,更是连人影也碰不到一个。他大声吼叫道:“我这是在哪里?天呐!我怎么会在这里的?”但除了惊走鸟雀,再无别的动静。
一时之间,他想起他的室友,一时想,他们都到哪里去了。又想起那电脑屏幕上被巨大铁钳拧去脑袋的女子,又想,那大铁钳到底是什么东西,到底发生了什么?心中谜团千结,却也百思不得其解。
而此刻,丛林空寂,天地茫茫,苍穹浩渺,天地间仿佛只留下自己一个人在此绝境,亦或仙境之地,不知是厄运,还是有福气。而孤独之感却已奔上心头。
林帆转了一会儿,肚中早已饥饿,他勉力走着,想要找寻一点食物或野果来填填肚子。却没有想到,他一走动,丹田内似被火焚烧的痛楚便有所缓减。于是他试着走得快些,而越是走得快,那痛楚之感比之前就更轻了。他便越行越快,在这片广袤的森林中穿梭,双眼注视着周遭的变化。
行走一会,隐隐约约听到水流淌的声音,他心头一喜,自言自语道:“这下有水喝啦!渴不死劳资啦!”向水声传来的方向寻去。不一会儿,见到一条河流,林帆停下脚步,抬眼一看,前方一条瀑布似玉龙般倾泻而下,灌入河中。不禁感叹:“好大的一条瀑布!”突然想起‘飞流直下三千尺’的诗句来,而眼前这条瀑布才真有‘疑是银河落九天’的蓬勃气势。他急冲冲的走到水边,弯下腰,咕嘟咕嘟喝了个大饱。躺在河边休息了一会儿。可没多久,丹田中的那团火又隐隐燃起,他只得依照先前的方法,向林中别的地方奔去。果然,这样疾行之下,便不再有疼痛之感。
林帆暗暗的察觉到,只要自己停下,那丹田之火便会复燃,但若奔走行动,就不再复痛。然而刚刚自己躺下的时候,又明明无事,这样的话,自己先奔行一会儿,不但无痛,还可以停下来,但只要稍作歇息,又得继续奔跑。这就像把水装进有漏洞的容器里,刚开始,可以很快的把容器装满,但过不了多久,容器的水就会漏光。想要让容器维持有水的状态,就得不断的往里加水。
林帆想清楚这个原理后,真不知该如何才好,但可以明确的一点是:以后自己得常常奔跑。想通这些关节后,他放慢脚步,留意身周的景物,才发现,自己已经是在一个人迹罕至的大森林中。更不知何年何月才走得出眼前的困境。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他想纵声呼喊,嘴巴才刚张开,随即想到:“我要是胡乱呼叫,惹来了狼才虎豹,可就要糟糕。”于是赶紧闭上嘴,心里也提高了警觉。就这样慢慢的走着,看着。
忽然,见到地上有一串巨大的脚印,林帆吃惊不小,这脚印的形状像鸭爪,可又比一般的鸭爪大了二十来倍。而且入地较深,林帆伸手往脚印上比划一下,深约七八寸。虽然丛林里树高叶茂,由于阳光长期照射不到地面的缘故,林中的泥土比较柔软,湿气也较重,但能踩出这么深的脚印的东西,体型肯定很大。林帆又将自己的步子和脚印比了一下,发现那脚印的间距足有自己脚步的三倍有余。想不到这林中竟然有这等巨大的怪物,惊疑之余,却又暗自庆幸:幸亏刚才那一声呼喊没有出口,否则被这巨物听到,惹它来到这里,我可不想和这等巨大的怪物玩这种冒险的游戏。林帆不敢再逗留,向脚印相反的方向快步行去。
行出不远,却见前方一株大树上,结有许许多多的绿色野果。他腹中空空,奔过去,摘下一枚,放入口中,一嚼之下,顿觉酸涩难咽。叹息一声自言自语道:“运气可真够坏的。”
突然听到近处有叽叽喳喳的叫声,转头向声响处看去。只见两只大麻兔在互相撕咬,恶斗不休。林帆慢慢蹲下身,摸着一块石头,瞄准其中的一只,用力掷出。石头不偏不倚,刚好撞到那兔子的后腿,这下惊动了两只兔子,都停止争斗,各自逃命。林帆认准了那只后腿负伤的兔子,追过去,那兔只往草丛里逃窜。
但这一片却没有太深的草丛,那兔子刚躲进这个草丛下,又不得不逃向别处。再加后腿中石,跑得并不迅速。林帆加快脚步,眼见离那兔子有两尺远近,忽然俯身扑去,伸手向兔子的双耳抓去,逮个正着。
林帆在地上滚了一圈,手上绝不松劲,牢牢捏紧兔子的耳朵。这才爬起来,好在泥土较软,没伤到筋骨,只前胸被摔得隐隐作痛。那兔子被他提在手中,四脚仍然翻腾不休,林帆四处打量,找到一块尖刻的石块。
自言自语的说道:“tmd,我林帆本来是好好的大学生,偏偏发生了这许许多多的的怪事,让我沦落到这步田地。唉,没办法,我也只好做一回野人,过一过瘾。鲁滨逊当年漂流孤岛,一住十几年。我林帆今日孤身陷原野,还不知要待多久。看来,鲁滨逊比我也悲惨不了多少。”
说完,把兔子按在地上,举起尖石,向那兔子的咽喉用力戳去。戳得几下,血流了出来,林帆张开嘴,含住伤口,不停的吸吮着从伤口流出的热乎乎的兔血。一道道热流流入腹中,顿觉精神大振。于是记起河流的方向,跋足跑去。
很快来到河边,用尖石将那兔子开膛破肚,再用河水洗刷干净。就兴致勃勃的拾了些枯柴,正要准备生火,这才想起生火需要火种。可是这里一眼望去只有茫茫树丛,哪里来的火种。不禁觉得十分懊丧。
林帆突然灵机一动,伸手往兜里一摸,掏出了一个打火机。按了一下,顿时射出火光。这一下,可乐坏了林帆。
他又情不自禁的自言自语道:“沈松那家伙,老是在劝我戒烟。絮絮叨叨,没完没了。辛亏我戒烟的决心不够坚强,要不然,我要是真的把烟戒了。这打火机,又能从哪里掏得出来。没有了打火机生火,今日难免要吃生肉了。”
清了清嗓子,又继续自语道:“如此看来,吸烟的人也不是完全没有一点好处。至少,沈松这种不吸烟的人要是碰上我这种处境,不用说,这生肉他是吃定了的。”
说到这里,又想到沈松那文文弱弱的模样。蹲在地上,双手捧着生兔肉。左咬一口嫌硬,右啃一嘴嫌腥,翻来覆去,好不容易才咬下一块,可又软绵绵,咽不下。直嚼得他眼泪直落。想到这里,自己却已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林帆欢欢喜喜,用火机点着了枯柴,架起兔子,置于火上烤起来。但见烈焰腾腾,不一会儿,香气四溢。虽然没有油盐酱醋等佐料的调和,但散发的阵阵肉香,却也令人垂涎三尺。
林帆见兔肉烤了一面,又翻转另一面继续烤。见肉渐渐变得焦黄,油珠滚滚,滴入火堆中,发出嘶嘶声响,忍不住吞了几口唾液。
一会儿工夫,整只兔都已变得焦黄,一阵阵香气伴着熏烟喷出。虽然没有熟透,却也熟了七八分。看着这香气扑鼻,焦黄可人,油珠滚滚的兔肉,林帆心里说不出的兴奋。喜滋滋的取下来,眼前这色香味俱全的兔肉,使他忘却了这些时候中所受到的惊吓。
兔肉还很烫,一时吃不得,林帆把兔肉放在鼻子前,嗅了嗅。等到温度降了下来,才撕下一条兔腿,放入嘴里嚼起来。顿时只觉得油脂伴随着唾液往牙缝里钻。
林帆边吃边赞道:“好肉,好肉。这个时候,要是再有一瓶茅台,才真算得是人间极品了。”
他却没有想到,在这片杳无人迹的大丛林里,能活下来,已是十分不容易了。能吃到兔肉,更加难得。
本来吃肉的时候,若再喝上几杯醇酒,定然增添了不少雅兴。但在这茫茫丛林里,又哪里找得到美酒的影子。
虽然如此,林帆却也吃得如流星赶月,手上、嘴角边都沾满了油渍。但他毫不在乎。
提起剩下的兔肉,跑到河边,掬起一捧河水喝下。又喃喃自语起来:“我林帆吃肉,怎可缺少美酒,今日我落难到此处,无可奈何。权且将水当做酒。想当年霍去病大将军屡破匈奴,为大汉朝立下赫赫战功。深得百姓爱戴,汉武大帝为表彰他的功劳,亲自赐御酒一坛。但霍将军爱兵如子,怎肯一人独自享用,硬是将一坛酒倒入泉水中。众士兵舀起那混合了水的酒,一个个开怀畅饮,好不痛快。”说完,脸上不自觉的露出钦羡的神色。自己也捧起河水,喝了。就坐在河岸上,大口大口的吃起兔肉。
林帆正吃得津津有味,忽然听到草丛里有异动。他顿时惊觉,霍地站起。凝目注视着草丛里的动静,听得‘啪,啪’的声音传过来。林帆惊疑未定,心想:“莫非来的是那鸭爪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