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正文 怀念快播
satjan0922:57:11cst2016
作为曾经的一名快播用户,我只想大喊一声快播无罪。
先来说说这几年的看电影经历:“你可以免费观赏五分钟,充值会员可免费观看全片”,“嫌广告太麻烦,充值会员可去广告”,除了充会员还是充值会员。我就只能呵呵哒,老子这钱就算买烟抽也不充会员。这种时刻,每每想起快播。也对于昨日一些网友的话大为赞同――我们欠快播一个会员。用快播看,不用你充会员,也没有什么90秒的广告。相比之下,优势显而易见,而这种优势想必让竞争对手运用阴险手段的导火线。这其中涉及很多问题,我们暂且不说(下面再去细说)。单纯从用户的角度看,我们是很需要这样一个播放器的。
那么我们现在来说说色情和侵权问题。如果我用电视机看h的电影,那是不是生产电视机的厂家就要被判刑呢?我用乐视播放器看乐视是不是也要下架呢?因为他们都涉及了色情啊?可以说,自从互联网时代开始以来,色情和侵权问题都是一直存在的,也将存在更久的时间。真正艺术家所产生的作品难道不希望被分享给全人类吗?现在用微信,qq随便就可以叫到小姐,这是众所周知的,也不见这些产品消失在我们眼前手机和电脑里。短信诈骗每年都又发生,也不见得中国移动改行。难道这些和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东西就没有存在色情和侵权问题了?最终只是取决于使用者罢了。有人用刀杀人,有人用刀救人。同样的道理。
如果说一个父亲被以为是小偷,强盗,然后就应该把他的儿子也杀死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我可真为这个社会感到光荣啊!便是无话可说了的。快播作为一个产品,那一定是创作者智慧的结晶,不说其中的技术怎样怎样,就效果来看,还不明显吗?几亿的用户,难道你说这几亿用户都在看色情?既然选者,必有原因,必有优势所在。
有些电影是鬼才的结晶,是艺术的灵魂,而快播提供给我们一个平台。秦始皇说,把什么什么书都烧了。然后有了后世的感概。书有罪吗?写书的人有罪吗?我敢说,关于性教育,我们这一代,百分之九十都是看片获得的,这从中又反应出了一些教育上的缺陷。
在法庭上,公诉人是多么可笑?在这个电脑占据人们生活重要地位的时代,(看上去都挺年轻)作为年轻人,最起码的概念只是都不知道!他们面前的电脑是用来干嘛的?还是法官再三提醒,同样的问题就不要再说了。这其中有没有水就不知道了,也不想去猜测了。
美国没有因为发明原子弹而在地图上消失,qq也没有因为色情服务而被下架,移动也没有因为诈骗短信而转行。
我只想说,快播无罪,只希望,电脑桌面上再会有快播这个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