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捡便宜
thujul1619:01:28cst2015
如果那个笙箫灵强者还活着,定然会不远千里来追杀叶飞。但事实就是这样,那笙箫灵的强者很出乎意料的还活着,只是断裂了一只手臂罢了。此时的叶飞却全然不知此时的一幕。
如果那笙箫灵看到叶飞竟然在荒古森林里在悠哉悠哉的寻找妖核,定然会气的吐血。“这是月灵草,若用此物练成丹据说可以直接从笙箫者九级跳到笙箫师一级,哪怕你修炼天赋在强悍,再妖孽也不可能会达到入口一瞬间便可直接从笙箫者跳到笙箫灵。由此可见炼丹师的职位是非常高贵的,所以即使是实力达到笙箫王乃至笙箫皇的强大存在都想花大价钱来收买炼丹师,据说在叶飞所在的国家中便有一位顶尖炼丹师,人称:丹王河东,他的炼丹水品是整个国家中最顶尖的存在。一般来说会炼丹的炼丹师的实力应该都是极差的,但是河东却相反,他不仅炼丹技术妖孽,而且实力也达到了笙箫王,在叶飞所了解的实力范围,在整个国家中实力最强的人要数风云门的门主:风云莫,风云莫是笙箫皇的强者,据说风云莫在他二十岁的时候以一人之力,将血月宗的十万笙箫灵全部击杀。后一年风云莫在他二十一岁的时候创建风云门,并且说加入风云门的人必须在笙箫灵的实力,但凡加入者赐予一本玄级中级的功法一部。消息刚刚散播,顿时就引起了一场帝国性的轰动。无数笙箫灵的强者逍遥参加。这股势力发展了四十几年,终于成为了帝国第一势力,而风云莫则成为了帝国最强大的人物。
“月灵草?今天捡了个大便宜,收起来!”叶飞一把抓过,放进自己的储物戒指。叶飞来到一面虚空古镜前,叶飞知道一旦踏入这虚空古镜便是荒古森林的内部,里面的妖兽将是达到笙箫师至笙箫王的强大存在。
叶飞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没有进去,马上就要举行成人礼了,若是受伤或是残,就不能参加成人礼了,这个时候还是保命要紧。“山洞?这种森林竟然会出现山洞?这个世界果然是无奇不有啊!”叶飞都是一阵感叹。
既然进来了就得好好的探索一番。对这个山洞叶飞毫不犹豫的进入了山洞。这里不论是地上还是洞壁都染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层,显然年代久远,这里笙箫之气极其的浓郁,如果用来修炼绝对是块圣地!叶飞心中迷茫,这里虽然年代久远,或许里面有着重宝,那些笙箫的人心中的追求笙箫是多么的强烈,难道这个洞穴就一直没有被人发现过?如果有人来过,这里会有这么多的灰层?显然不会的。叶飞明白想不明白的的事就不要去多想,这样只会让人更加的头疼。该明白的总会明白,不该明白的永远都不会明白,不要苦苦去留恋那逝去的东西,或许那根本就不属于你!
一直走,走了一个多时辰,没想到这看起来小小的山洞竟然这么大。一个时辰后。
叶飞停下脚步,为什么停下?出现在叶飞面前的赫然正是一具尸体,或许是因为年代久远,这具尸体竟然已经只剩下一具骨头。这具尸体横放着,在这具尸体的旁边放着一套秘籍,叶飞翻开一看,上面居然写着三个有力的大字,从字迹可以看出,这字赫然正是一位古皇所写。皇即是笙箫皇。那三字赫然正是《漫笛音》。自古什么都可将物发挥到极致,即便是武器,而武器又分万物,万物皆可为器,并不是只有剑,刀,枪,弓这些才能为武器,万物皆为武器,即便是笛子也可以为武器。笛子同样为杀人的利器。
叶飞仔细一看,这功法着实把叶飞吓了一跳。居然是玄级高级的功法,就算是当初的风云莫招收门徒也只是玄级中级的功法,光这一套玄级中级的功法便可吸引数十万的笙箫灵强者,那这一套玄级高级的功法又算什么?或许连笙箫王级别的存在也可以吸引。这绝对是有着极其强大的吸引力。
叶飞现在还没真正参加过实战,也没有武器,一场实战必不可少的便是武器,而这漫笛音,所需要的武器便是笛子,笛子,很少人用笛子来当武器,但叶飞本就想与众不同。若是将笛子修炼到超神的的地步,那么叶飞这一生的成绩将是极其华丽的。被千万人所传颂。
笛为器,身为力。
叶飞一侧脸,便看到一支长盒子。一打开,赫然正是一支笛子,笛子上刻着:光玉凌木满光堂,笛音方传万事间。若问此笛妙在何?一闪如玉满芳泽!“好笛!好笛!此笛若是配上这漫笛音,威力便可达到杀人于无形。
=======================================
叶飞自然毫不犹豫的收下,剩下的黄金,叶飞是能搬多少自然就搬多少。
”哈哈!今天让我捡了一个大便宜。叶飞一阵闪烁。朝荒古森林外围而去。而叶飞并不知道。叶飞所进去的洞竟然是荒古森林内部。
========================================================================================================================================================================================================================================================================================
pt:本章的字或许在各位读者大人看来有些短,但本人也是尽力而为了,谢谢了!求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