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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陈天的决定

  安置好刘禅秦轩在商道旁的树林中挖了个雪坑将那秦岚的尸体埋掉之后便驾着马车继续的赶路,在他安置刘禅的时候刘禅跟他说过,想要去噬魔宗的宗门就要先出大秦帝国,去一个大秦帝国与大唐帝国边界交汇处的一座城市,猎妖城。

  猎妖城秦轩是知道的,那是一座属于修士的商业化城市,其中有许多宗门都会在其中开设商铺,许多的冒险者,散修,家族也都会在猎妖城居住生活。

  猎妖城非常的大,比大秦帝国的国都都要大好几倍,这座城市乃是由天玄宗,昊天宗以及云岚宗这三大宗门带头并邀请各路宗门势力共同建造,为的就是建立一个安全的平台,一个能够提供修炼者安全的公平交易的平台。

  因为修炼界是非常残酷的,出了自己所在的宗门势力的范围那都是无法之地,百无禁忌,杀人夺宝,交易时黑吃黑这样的情形非常之多,能用武力解决的事情他们绝不会用更麻烦的手段去解决,所以天玄宗三大宗们的始祖才会与个宗门联手建立了这座城市,在三大宗门的带领下不知有多少心生贪念的人死在了三大宗们的强势手段之下,这才使得猎妖城如今成为了一个繁荣的城市。像这样的城市在每一个国与国之间都有一座,每一座城市都会有强大的势力定制规则,正是有了这些强大宗门定制的规则,所以这些修士城市才能约束所有在城市内的修士,使一切井然有序。

  这些城市不仅是修士交流的场所也是各大宗门收取弟子的地点,几乎每隔三年都会有无数的少年齐聚城中投入各个门派,如果没有遇到刘禅秦轩也是打算前往猎妖城的,因为在猎妖城中有着天玄宗,昊天宗,云岚宗三个顶尖的宗门,这三个宗门每一家的实力都比大秦帝国强大。

  原本秦轩是打算加入三大宗们之一的,可是遇到刘禅后他却是改变了主意,在修士界有个共识,那就是宗门之人不得干预世俗帝国事物,因为帝国乃是维持凡尘有序发展的主要基石,帝国与帝国王国与王国之间可以相互征伐,在竞争中他们可以带动人类不断的进步与进化,宗派不可能花费精力去维持凡尘的秩序与人类的进化,因为他们的目标只是传承,修炼,长生,力量,没有时间去教化万民,但是宗门的传承又少不了天才,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帝国势力的发展,并且不能去干预凡尘王朝的更替。

  如果秦轩加入了这些宗派当中去,那么他便要受到宗门的约束,如果他将来报复了大秦帝国,那么他将会被宗门毫不留情废掉,就算不被自己宗门的人废掉也会招来其他敌对宗门的弹劾制裁,他不想与大秦帝国同归于尽,因为这不值,重生后的他对生命更加的珍惜,虽然不至于让他变的胆小如鼠,怕这怕那,但是他却也不会随便的糟蹋自己的生命。

  所以当他得知刘禅是噬魔宗修士的时候他便决定要加入魔门当中,因为在修士界也只有魔门才会无视修炼界的规矩,他们无所不干,只要他们愿意,只要能提升实力,就算是世俗的凡人他们也不会放过,这就是魔门,百无禁忌,随心所欲,一个被所有宗派帝国所仇恨的群体,但是却能肆无忌惮的存在下去的群体。

  噬魔宗秦轩听说过,这是一个凶悍的宗派,他们的修炼便是掠夺,掠夺一切资源,甚至就连功法也是具有相当强大的掠夺性,噬魔宗的功法可以吸收人类的血脉来提升自己的血脉资质,传说最高可以将自己的血脉资质提升到初级血脉一代的程度,如果在对敌时一旦运转噬血魔功,身周便会形成一个可控的噬血力场,能够吸摄力场范围内的血液,十分的霸道,当年噬魔宗靠此功法一度成为了人类修炼界当中最强宗门,因为他们从来不缺天才,有了天才就有了强者,有了强者便能更加肆无忌惮的掠夺资源培养出更多的天才,但是最终还是因为噬魔宗的功法造成了太多的杀戮,成为众矢之的,被无数宗门势力以及帝国势力联手剿灭。

  秦轩不会去管什么正道或者魔宗,况且八百年前他也不是什么好人,如今只要是能够提升自己的实力,能够报仇,那他绝不会在意过程是怎么样的,他要的是结果,但是他也会有底线。

  马车在清冷的小商道上奔驰,老荒狼始终紧随在其后。

  “踢踏!踢踏!踢踏!”一匹浑身黝黑的骏马犹如闪电般飞速疾驰,原本秦轩以为是急着赶路的人,可是不曾想那骑马飞奔的人在超过了他所驾驶的马车后便一拉缰绳,横马挡在了秦轩前方十几米处。

  见状,秦轩也是连忙一拉缰绳,让马车停了下来,不用想秦轩便知道来者不善了。

  “呵呵!!小家伙,杀了人就想这么不吭不响的离去?”陈天双脚轻夹马背,缓缓的向着秦轩的马车靠近,笑着说道。

  看着驱马向着自己行来的灰袍老者,秦轩眉头紧皱,他没想到陈家的反应竟然如此之快,自己才离开灵秀镇几个时辰,对方就追赶上来了,而且追过来的赫然便是炼血境的修士。

  炼血境的修士血液已经完全的蜕变为血源,里面每一滴血都是纯净的血源,经过血源的改造,修士的身体素质也是发生了质的蜕变与进化,在同境界内秦轩自信能够凭借高超的武技,锋利的血器,以及强大的资质横扫凝血境,可是面对炼血境的修士,才凝血境一重天的他没有丝毫的胜算,除非是以死换死。

  毕竟他刚晋级凝血境,身体各项素质还没有很好的得到锻炼与改造,与肉身完全蜕变了的炼血境修士想比实差距在太大,如果给他时间修炼到凝血境六重天以上的话,秦轩相信自己不会弱于眼前这个炼血境的修士的。

  老荒狼似乎也是感觉到眼前的敌人实力十分的强大,但是它还是毫不犹豫的一跃而至马车的前方,对着陈天露出锋利的尖牙,喉咙中发出低沉而带着威慑之意。

  “哦?这便是那条凝血境的狗吧!却实不错,如果能为我陈家所用的话,那今后无疑会成为我陈家的守护妖兽了,至于你嘛!年仅十岁,却少年老成,是一头养不熟的狼崽子,虽然天赋好的让老夫都嫉妒了,可是今日却留你不得了,免得今后为我陈家招来灭顶之祸。”陈天确实是嫉妒秦轩,因为他从秦轩身上散发出的气血能够感觉到,他已经是凝血境的修为了,而且一个初入凝血境的十岁小孩竟然能够如此干脆利落的杀掉凝血境三重天的陈金,那便说明他的血脉资质肯定非常的高,如果他能够有如此高的资质的话,他早就能够进入宗门当中享受无尽的资源,也不至于七老八十了才修炼到练血境,这一切都只是因为自己的资质差到连在宗门打杂都不配的程度,所以才只能终身为凡人。

  对于陈天来说,扼杀与自己家族敌对的天才那是最爽快不过的事情了,看到秦轩他感觉整个人都兴奋了起来,他甚至是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着一个即使是在大宗门当中都会是佼佼者的天才在自己的手下不断的绝望的哭嚎惨叫,嫉妒之火在他的心中不断的燃烧,越烧越旺,变得一发而不可收拾。

  “妈的,遇到一个死变态,看来今天只有拼死一搏了,真是不想死啊,对不起了妞妞还有杨老头,虽然在我心里你并不配当我的爷爷,毕竟我的年龄比你大太多太多,但我还是非常感谢你对我的善良与关怀。”秦轩看着那陈天越来越狰狞夸张的表情,心里默默的说道。

  虽然秦轩心里很是苦涩,毕竟自己好不容易有重新来过一次的机会,结果就将这样葬送在一个无名蝼蚁的手中,他还是非常的不甘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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