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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初遇小友

  satapr0411:58:37cst2015

  我曾听说沃玛城有着令人着迷的晨曦,这是上天送给每天在这儿劳作、辛勤付出人们的一份礼物。

  初出的耀阳,在万从的深山中露出半个笑脸,富有活力的璀璨精华从它的身上射出,洒在这片名叫欧比斯的大陆上,新的一天即将来临。

  昨日的花开昔日的美,今天的闹市却恢复昨日的繁华。今天一早,皓轩和青铃吃过可口的早餐,两人便离开了这街角旅馆。

  其实,在临走之前,皓轩询问了一下,就是自己能否留下,为这间旅馆做点什么,谁知道这家旅馆的工作岗位已满,已经不需要其他人了,无奈的皓轩只能向旅馆里面的人打听哪里可以找到工作,因为他们两人弹尽粮绝了,再不找到收入的来源就真的要睡街边了。

  最后,皓轩得到一个可靠的消息,就是沃玛城的市集,会提供大量的工作岗位,而市集位于沃玛城的东面,在当地又称东市。

  沃玛城虽然不大,但是里面的格局是十分有序、严密,这样有利于应接突发的战争,所以,除了在东市之内,其他地方是禁止出现商业买卖的情况,这也是为什么沃玛的大街小巷都如此畅通、干净和整洁的原因,当然,这也意味着沃玛城的货币交易量几乎全部集中在东市这里。

  虽然沃玛城不是十分富裕繁华的城市,但不得不说它有着比较特殊的地理位置,在整块大东帝国版图中,西北部是广阔而茂密的森林地带,这片墨绿的地带名为西林。

  而且更重要的是,这里同时也是富可士河河流的源头,而沃玛城就位于西林的东南面,面临着宽广森林,因为这片森林里面拥有着令无数人都为之眼红的瑰宝,不少人都会冒险到其中碰碰运气,寻得奇珍异宝,所以来说,刚从森林里走出来的冒险者,佣兵团等,都汇集到这个地方,把收集到的宝物、珍品等出售出去,如果能卖个好价钱的话,那就相当于赚了一年甚至更长的生活费了。

  另外,沃玛城从另一种意义说,它是一座边防城市,一座以东南方向前行便可以通往大东帝国核心内部的重要关口,只不过这几年两国关系有所改善,签订了和平条约,双方的外贸得到了发展,穆斯林帝国的商人如果不走水路的话,那他必寻经过西林,然后到达大东帝国沃玛城,办理相关的手续后便可将商品带进商业繁华的帝都等城市。

  沃玛的东市确实是热闹繁华,与西面民房区简直就是两个不同的世界,就好比是热情的沙漠与冰冷的谷底。连平日举止文静、优雅的青铃此时也变得活跃起来,拉着皓轩东看看、西闹闹,其实也真心不怪她,长年蜗居在那静谧的精灵村,恐怕就是僧人都会叫苦。

  皓轩此番心情也是大好啊,自来到这个世界以来,第一次看到如此热闹,那渃渃更是到处四蹿,弄得皓轩只好把她狠狠抱怀了。

  渃渃刚开始可十分不满满,脸上写满抗议的他奋力挣扎,不过渐渐地,他发现自己在做无用功,也就安静了下来。

  “皓轩,前面好像有什么好看的,我们快过去吧。”只见青铃一声呼出,还没有等皓轩反应过来,便拉着皓轩往前面的人堆里探,由于围观的人数较多,一时之间竟钻不进去,反倒被前面那几名虎头壮汉遮挡着视线。感受到身后处处被推挤,那几名大汉有点不满,回身就对皓轩、青铃两人大吼。

  这时,皓轩怀里的妖狐渃渃马上就不满意了,紫瞳妖火一出,那几名原先还盛气凌人的大汉马上就被烧得狼哭鬼叫,身上的麻衣被烧个精光,尴尬不堪地掩盖着重要部位打滚逃离,消失在众人的笑乐当中。

  而那人堆当中,此时站立着一位十六七岁的端庄少年,短短的黑发下没有遮盖那清秀端正的五官,身披洁白长衫的他,左手背后,右袖上不时微微地轻摇那雕刻出富丽山水的木扇,给人一股似乎不可攀越的气势。

  “好扇!一看就不是凡物!此子气宇不凡啊!”皓轩喃喃道,自己似乎苍老了几十年,像是一位老者对新出一代的无限感概。

  尽然那为少年在众人的围观当中,其中更是不乏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但他依然旁若无人那般,昂首前看,没有迈出半步,更没有一丝一分的不自在,若换是其他人,早以抱头大走,甚至可能连手应该怎样放都不知道,这就是气度,皓轩深深确信。

  “你还敢来吗。”少年面前那位满脸黑胡子的矮汉道,见少年不作回应,那矮汉咬咬牙,紧接道:“如果你这次赢了,这颗西林外域出产的绿夜明珠就归你了,但如果你输的话,嘎嘎,不好意思了之前你赢我的全部归我!”(西林可分为外域、内域和核心域。)

  据皓轩打听,原来这位矮汉是在这里做一种叫“投镖”的赌博买卖,一共有三个级别,第一个级别为十米,之后逐步累加十米,如此到级别三即为三十米,规则也是很简单,不过很苛刻,就是不能借助其他器具和自身魔法元素,单凭自身的能力把镖投到远处的靶心,若如投中则以下注者五倍价格返还,很多人都想奋身小试,碰碰运气,因为五倍的赔率还是挺吸引人的,结果全部都是失败为主,反倒是矮汉赚了不少,谁知道面前这位少年,一下注就是十个银币,而且还连赢两级,把这矮汉给吓坏了,赚了怎么多还不够亏出去,遥想一下,就跟这少年拼了起来,他就不信这位少年单凭自己的能力下还能在三十米远的地方投中靶心,就是世上的高人再多,也不会出现在这鸟不拉屎的沃玛城!矮汉狠狠想道。

  矮汉的挑衅至此,人群不禁喧哗起来,绿夜明珠虽然不是什么十分贵重的物品,但是对于在沃玛城这样的小型关塞城市来说,也是十分难得的。

  纵使这里是穆斯林帝国商人通往大东帝国路道的必经之地,但珍稀贵重的商品一般不会在这边出售,最主要的原因是消费水平问题,当这里的消费水平达不到一定的层次,物品再珍稀贵重又有什么用呢?

  因此,很多的商人会选择运送到较大型的城市来获得更高的收益。这矮汉手上的绿夜明珠大概市价就90个银币左右,对于这里的人来说是十分高的价格了,相当于当地战院一年的学费了,难怪人们表现会如此。(欧比斯大陆货币换算:1金=100银=10000铜)

  这时,所有人都在看那位白衣少年会怎样回击,只见那少年沉默不语,轻轻向前迈开了一步,向前走去。

  “动了,终于动了。”皓轩心道,他总觉得这位少年将会在众人面前表现出为之潇洒的一面。只见那少年上前在篮子里拿一镖,不慌不忙地走到三十米远处,闭目数刻,静心凝神,全场的目光都在注视着他,全场人都在为他着急,如果他输了,不但什么都没有了,更重要的是给矮汉那深深的挑衅狠狠地煽了一脸。

  突然,他睁开双眼,动了,那么的迅速,连声音也没有听见,只看见远处三十米的镖靶上深深插上了一根铁镖,全场人都惊呆了,矮汉更是傻眼了!

  皓轩更是惊讶得张开口,喃喃道:“真的这么潇洒?!速度真的能有这么快?连我也看不清?”

  青铃更是欢呼起来:“啊哈哈,你快看皓轩,那真是太厉害了。”

  于是众人对那少年的崇敬更是上了一个高度,那少年也没有什么,也看不出十分高兴什么的,堂堂正正地在那满脸悲哀的矮汉身前把赢来的两金赌注全部拿走。

  就在这时,突然从人群之中插进了一队巡兵,把人们吓个半坏,那队长带头道:“把参与赌博买卖的全抓起来,赌注全没收。”

  原本输得什么都不剩矮汉已经是历经心酸,现在还要被收押,收不住打击,直接晕死在地。

  带头队长指挥道:“晕了的,打醒再抓,我们不负责搬抬!”

  结果,那矮汉好像被神医打救了似的自己站起来,匆匆说:“我自己走,我自己走~”

  说得也是奇怪,刚刚那白衣少年还在这里,现在突然又是没有了个影,皓轩抬头四看,也担心他被抓了,因为经过刚才那事,心里还是挺敬佩他的。

  皓轩刚想跟青铃迈步走开,却听见身后传来呼声:“等等,不要走开,帮我挡一下。”回头一看,竟是那位少年,他正躲在一桌推车底下,由于这个位置光线不足,比较阴暗,旁人很难发现这少年的存在。

  “继续搜,把相关的人等全抓起来。”巡队队长叫道,巡兵陆陆续续在皓轩身前走过,皓轩却是若无其事地吹着口哨,脸上好像写着“什么都与我无关”这几个大字。

  久许,巡兵也就带人离开,人群也慢慢散去,皓轩回头道:“出来吧,他们都走了。”

  “咕噜~”听到皓轩的声音,躲在车底的白衣少年直接滚了出来,对着皓轩说:“哎呀,真是谢谢大侠了。”紧接着那少年又是拍打身上的尘埃,摇了摇他凌乱的头发,此时在他身上哪有半点先前的气魄可言,不就是一个衣衫不整,头发凌乱,脸容邋遢的小伙,用现代术语又叫做“犀利哥”

  皓轩都已经吓懵了,眯着眼睛对他说:“你是刚才投镖的那个吗?”

  那少年轻摇头发,灰尘四起,自恋地答道:“哎呀,被发现了吗?不就是我啰?嘻嘻。”接着他右手开扇,谁知道“咔喳”一声,木扇竟开裂成两半,他想都不想地把它掉了。

  看见皓轩盯着远处那散架的刻扇,那少年又道:“没事,五铜币就两把了。”还很友好的拍拍皓轩肩膀,又接着说了一大串:“我说大侠,刚才真是谢谢你了,不然我就损失大了,我会….”

  可此时的皓轩却是一句都听不下去,他觉得生活**了自己,同时又觉得自己很失败,什么气宇不凡!什么高不可攀!什么大度量!还有什么出产不凡的木扇,吗的,还才5铜币两把!皓轩真的想哭了,也跟面前这位少年给跪了。

  青铃此时当然不知道皓轩在想什么,出于好奇,她向那位现在还跟皓轩说一大堆的少年说:“你真的好厉害喔,这么远都能镖中靶心。”

  少年终于停止对皓轩的语言轰炸,放下皓轩一个人在那里思考人生,回答道:“其实也不是什么了,只是我用了点小聪明,我使用了幻术。”

  青铃张大双眼可爱的问道:“幻术?原来是魔法,那为什么我们感受不到元素的波动?”

  面对青铃,少年有点不好意思,嘻嘻回答:“其实幻术从真正意义上说不算魔法,也就是一个奇特的分支,所以你们感觉不到波动也不奇怪,老实说刚才我动都没有动,直接在靶上凝结飞镖,哈哈。”

  “那怪不得你刚才这么厉害,那位矮大叔可被你弄惨了。”说罢,两人大笑起来。

  听到这里,皓轩简直要吐血了,原来你一直在作弊,弄到我还以为你有多牛,天啊,为什么世界有这朵这么能装的奇葩啊!还被我遇上了~

  “对了,你们叫什么名字,遇到是一种缘分,其实我也是刚到这座城市,没有什么朋友,要不,我们交个朋友吧。”少年认真说道,看到他这么个认真的样子,皓轩感觉到自己刚回复的自尊又再被践踏,恨不得用鲍鱼刷猛刷少年的口,装、装,我要你装!

  听到少年的话,青铃也是微微一笑,道“我叫青铃,他叫皓轩和渃渃,很高兴遇到你。”

  平时就不喜欢陌生人的渃渃可就是不满了,他敌视着那少年,咕咕的叫着,好像在说:“谁跟他交朋友?”

  “哈哈,我也很高兴遇到你们,我的名字叫奥米吉,你们叫我小吉就行了。”少年轻轻鞠躬,有很绅士地弯弯腰。

  “ohmygod?我的天啊,名字跟主人一样奇特啊。”皓轩哭笑不得。

  见皓轩如此反应,那名叫奥米吉的少年便出奇问道:“你认识我吗?”

  “哦不,我的名字叫叶皓轩,叫我皓轩就行了,好高兴遇到你,小吉。”皓轩抛开思绪,苦笑上前友好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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