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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麦斯特城

  monmar3014:00:00cst2015

  第12章麦斯特城

  凌不凡确定是麦斯特城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麦斯特城很像地球的一个地方“金三角”。那里是红兰帝国、苍兰帝国、雪兰帝国三国相交地区,是一个独立地区,叫威德联盟。

  那是一个三不管的地区,也没有哪个国家敢管,因为三国交界地区敏感,是犯罪者的天堂,混乱不堪。但那里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临近星兰大陆最出名的魔兽森林。

  魔兽森林多大没人知道,里面不是野兽,是魔兽,他们不离开森林,但人类也不敢进去。里面有很多魔兽,最高级的已达到九级,据说还有圣级魔兽,对人类来说,就是神一样的存在。

  魔兽身上都是宝,连他们的肉也比野兽好吃,皮毛、骨头、血液都是最值钱的,是不可缺少的魔法材料,而他们的魔核也是修炼斗气魔法的最佳材料。

  临近这样一个宝库,当然吸引了各地的冒险者前来猎杀。魔兽也不好惹,死的人更多。可人类有两大特点,一是贪,二是多,所以前赴后继从不间断,也造就了麦斯特城的奇特繁荣。

  这一来三大帝国都不管那里,成为一个自由地区,在那里没人管你是哪国的,也没人管你是不是罪犯,只要有钱,有能力就可以生存,对凌不凡来说那里虽然危险,但是他目前最好的去处。

  凌不凡不知道是不是上天照顾他,让他碰上格拉斯,弄到这三本书。这个世界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感谢生命女神”和地球人张嘴都说感谢上帝一样。看来凌不凡也要感谢生命女神了,可他不知道生命女神什么样子,她有什么能耐,可能是她创造了生命。

  既然决定了去向,剩下的就是如何离开坎达斯的问题。凌不凡把自己的戒子摘下来,放到那个大戒子里,把格拉斯的戒指戴在手上,空间戒指是和本人生命相连的,只要不死别人拿去也没用。

  格拉斯死了,戒指成为无主的,被凌不凡滴血认主后就成为他的。那里可是够大的,细细一算,长有三米半,宽也是三米半,高有三米,内部容积是四十来立方米,可惜自己进不去,否则凌不凡都不用买房子了,他住进去都够用。

  检查了一遍这个房间和小楼,真没什么需要自己带走的。格拉斯研究的东西,凌不凡又不懂,要也没用,他也不打算研究人体,所以只是把自己能用上的生活用品带上一点,再说格拉斯的家底都在戒指里。天黑下来以后,凌不凡悄悄地离开这里,从他进来的地方离开了城主府。

  他在小楼里躲了两天的时间,外面什么样他也不知道到,当他沿着街道黑暗的地方,躲开巡逻队到达城门的时候,发现城里并没有多严格,难道他们不找自己了?

  其实两天时间,胡特把城里城外翻了一个遍,也没找到凌不凡,他真的没想到凌不凡胆子这么大,又返回城主府躲藏,又躲在他想不到的格拉斯实验小楼。

  格拉斯是苍兰帝国有名的炼金师,但他的研究充满邪恶,被不少家族追杀,也想得到他的笔记。格拉斯研究的课题也很厉害,人受伤后可能丧失再修炼斗气的能力,城主胡特就是如此。他原来以突破斗气五级,眼看就进入剑师的行列,却在战斗中失去了斗气,他偷偷把格拉斯找来,同意为他提供活人,让他研究,一旦成功就让胡特恢复,听说最近研究有了进展,胡特很高兴。

  这样的人脾气都古怪,所以胡特规定,那个小楼谁也不许进去,除了送饭的那个人。这一切的巧合成全了凌不凡,他在那里躲了两天的时间,根本没人知道。

  城里找不到,当然认为凌不凡逃出城了,留下一些人在天洪监视,只好放开城门,这也是凌不凡离开城主府发现城里并不严格的原因。

  有丰富地球经验的凌不凡,早就想好了怎么离开这里,所以当城门打开的时候,城卫兵看到的是一个乞丐向城外走,脸上脏兮兮的,身上还有一股臭味。那些士兵都捂着鼻子躲得远远的,挥手让他出城。

  凌不凡可是贵族,他能这样吗?所以士兵根本没细看,凌不凡离开城门。当他离开城门很远的时候跑进树林,把手里的一包东西扔出去,跑到一棵树下大吐特吐,把吃的饭全吐出来才好受一些。

  那是从厕所里弄出的一包大粪,他能忍到现在已不容易了。一边吐一边发誓,妈的老子一定有一天回来灭了坎达斯城,为艾达报仇。心里发狠的同时,离开小树林找到一条小河把脸上的脏东西洗去,又从空间戒指里拿出一套衣服换上,这才走上大道向麦斯特城走去。走出没多远凌不凡离开大路向小路走,这还是坎达斯的地界,他不能不小心。卷轴他没有,枪还没影呢,自己的功夫对抗普通士兵还行,对上有斗气的实在没把握,能不能活命还不知道呢?

  其实凌不凡并不清楚,他第一次战斗就碰上三级战士休斯,那已是一个城里的队长,战斗力当然强。可以说整个星兰大陆能成为剑师的毕竟不多,大部分是战士,休斯是三级战士,已然很厉害了。凌不凡能从他手里受伤逃走,已是很强的战斗力,说出去都不会有人相信,一个没有一点斗气的普通人,能和三级战士拼命,还能逃走几乎不可能。

  可第一次就被打击的凌不凡,对自己信心不足,让他很害怕,所以不敢走大路,抄小路走山林离开坎达斯城。

  这一路上是深山树林,到处是野兽,凌不凡吃的到不成问题,以他的身手杀野兽不成问题,正好成为训练自己的陪练。虽然对上战士没有胜算,但强一点是一点,自己只是练七八个月,时间长了也能增加一点战斗力。

  所以一路上凌不凡专门找大型野兽战斗,随着不断实战,他的武技也前进了不少,毕竟这些野兽也不是好惹的,体型大,力气足,有时也能让凌不凡受伤。格拉斯也给凌不凡留下一点好东西,那就是疗伤药,大着胆子找一颗大树上面试了一瓶,发现只能疗伤,不会失去战斗力,就知道当初格拉斯往里参杂别的东西。那个疗伤药的瓶子凌不凡记得,他除了把那十几瓶的疗伤药留下,其他的全扔了,因为他也不知道有什么用。

  不是受伤多严重,他也不吃药,就这样,本来如果走直线,从坎达斯到麦斯特一个多月就能到达,但是凌不凡足足走了三个多月才接近麦斯特。在一个小水池边上洗干净身子换上衣服,凌不凡决定不再走森林,一来早已离开坎达斯,二来他也要进入麦斯特了。

  最近他发现野兽越来越少,而且碰上一些奇怪的东西,这是怎么回事他不明白,所以小心一些,还是走大路进入麦斯特,了解情况再说。根据那本书上说,麦斯特临近魔兽森林,城里什么都有,那就先在那里住下来,再研究自己怎么做卷轴,研究枪的问题。

  从大路上走,速度可是快多了,也不再打野兽,第七天的时候,凌不凡看到一座比坎达斯大多了的城池。很有中国古代城市的风范,比那些古城更雄伟,最让凌不凡震惊的是,整个城墙是用巨大的石块砌成的,这得多大的人力物力才能做到。

  来到城门的时候,竟然也有人把守,不是说麦斯特没人管吗?城门的士兵很傲气用手一指墙上的告示,不再说话。凌不凡走过去看那个布告,这不是新的,好像很长时间了,原来是进城须知,城里有大家族和协会联合起来推举的城主管理,城卫兵负责城里的治安,他们维护麦斯特的规矩,其他不管,但布告上没说麦斯特什么规矩。

  只是说了几条规定,第一,进城的人交一个金币为入城税,在城里可以住一个月,也可以永远住下去,但不能做工,不能做买卖,否则另交税。第二,打架杀人都不管,但不许动城主批准的商铺买卖,否则就抓起来,想解决恩怨可以去竞技场或者不妨碍其他人的地方,大规模去城外没人管你。

  看完那个布告,凌不凡愣住了,其实规定还是很公平的,无论你是战士还是魔法师,哪怕是一个平民,只要是上税的合法人物,城主就保护你,不惹事也就没人招惹你。

  既然是这个规矩,凌不凡也交了一个金币进入城里。凌不凡身上没有魔法波动,没有斗气波动,就是一个普通人,当然士兵也不会在意。这样人是不敢惹事的,否则连一分钟也活不过去。

  当凌不凡走在大街上的时候,他更加奇怪了,这里和那本书上记录的一点也不一样。街道宽敞干净,两侧店铺林立,比坎达斯城好太多了,能把一个这样的地方治理成这样,城主真是了不起的人物。

  麦斯特很大,从城门进来足足走了有几里地远才来到城中心区,这里人流不断,人口众多。凌不凡很快发现麦斯特的三个特点,第一,这里街上的人都是拿刀带剑的战士,还有一些长袍魔法师,也是男女都有。第二就是城里很安静,并不混乱。第三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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