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新笔趣阁 >从1984开始的淘金生涯 >第212章 略懂拳脚
字体:     护眼 关灯

第212章 略懂拳脚

  

周景明没有急着靠近那幢洋楼,而是忙着将穆萨拉住:“咱们就暂时不忙着过去,先找个地方喝酒。”

  穆萨一脸狐疑地看着周景明:“这都到了怎么不过去呢?你们不是生死之交吗?”

  “我得确定吴福生到底在不在,他要是不在,只有个女人在家,我们两个大男人进去了,怕是会有误会!”

  周景明胡乱找了个借口。

  穆萨想了想:“也是,这些金老板的楼房,除了藏钱,就是藏女人,确实比较避讳。”

  周景明拉着穆萨,选了个热闹的馆子,一起进去吃喝了一顿,就让穆萨回去了,临走的时候跟他说,等见到吴福生了,一定帮忙问问还要不要人,不过,毕竟多年未见,也不知道吴福生还卖不卖面子,没法保证一定会将他收下。

  听到这话,穆萨神色变得黯然。

  混迹淘金场那么长时间,他也知道,在这种地方,人跟人之间本就没多少信任可言,他和周景明只是第二次碰面,彼此都还不了解,周景明也不可能太将他的事情放在心上。

  还有,按照周景明的说法,他跟吴福生也已经有多年未见,先不说生死之交是不是真事儿,就即使真有这交情,吴福生认不认也难说,每一个金老板,都很善变。

  他只能微微叹口气,杵着拐杖一瘸一拐地离开,重新回到清真寺门口去守着他的摊子,什么都不说,或许还能留点盼头在心底。

  既然找到了吴福生的黄金楼,事情就好办了。

  周景明相信,只要在这里守着,就一定能见到吴福生。

  反正他和武阳也需要好好休整,并不急着离开。

  周景明四下看看,见不远处就有一家商店,他叫上武阳朝着商店走了过去,先在店里买了两包烟,递了一包给武阳。

  接着,他撕开自己那一包,给武阳发了一支,自己也点上一支,就在商店外的台阶上坐下,遥遥看着吴福生的洋楼。

  武阳也将烟点上,跟着在旁边坐下:“周哥,打羚羊皮,真的有那么赚钱?”

  周景明微微点点头:“这边淘金的事情,已经延续了上百年,在明清时期,就有大批淘金客骑着牦牛,赶着木轮大车,到祁连山下的野牛沟一带淘金。

  他们的食物只有自带的青稞、豆面、玉麦炒面、杂合面干粮和那些冻坏了的土豆。

  为了改善生活、补充肉食,淘金客开始打猎,猎获的多是黄羊和羚羊,等到食物短缺的时候,淘金客直接就以猎取野味为主食。

  现在的情况也差不多。西海、甘州的淘金客大批进入可可西里淘金,羚羊就成了他们就地取材的主要肉食品。

  这东西,除了食用,羚羊的头角可以带回去做摆设,而且,历来被中医藏传理论认为具有清热、解毒、消肿的功能,羚羊血还被认为有止泻功效。”

  “因为能做药才贵?”

  “这倒不是,羚羊皮毛贵是因为它的羊绒能用来做一种高档披肩,叫沙图什,在外面能卖到几千甚至上万美元,听好,是美元。现在一美元差不多当咱们的三块钱。”

  “艹,那不是至少也要两万多块钱才能买到一条披肩。”

  “挺吓人是吧?”

  “太夸张了。”

  “有钱人的世界,不是你我能想象得到的。别说国外,就即使国内,有钱的人也越来越多了,所以,别觉得咱们淘金一年赚个十来万就多有钱,比起很多人,只是小巫见大巫。”

  “这披肩有什么好的,怎么那么值钱?”

  “我也说不来到底好在哪里,我只是听人说,用羚羊绒织成的披肩,可以从一枚小小的戒指中间穿过,肯定很轻薄。

  一条披肩需要三到五只羚羊的羊绒,在可可西里或是格尔木,一张羚羊皮能卖到四五百块钱,而运到边界,去印度和尼泊尔那边,一张羚羊皮的价格就能涨到两千多块。”

  “一张就能涨到两千多……这事儿能干啊,打上一只,那至少相当于弄到一两金子,弄上一百只,那就是十斤。”

  武阳的眼神又变得兴奋起来:“按照穆萨的说法,弄得好,一次就能弄到上百只……周哥,这边羚羊很多吗?”

  周景明点点头:“多……但是这事儿,咱们不干!”

  “为什么啊?那么赚钱的事儿。”

  周景明的话给武阳浇了一盆冷水,他的反应有些激烈。

  周景明想了想:“淘金这条路子,对于我来说,就足够了,不想涉及太多东西。而且,我总觉得,人吧,总该对这世界,有点敬畏。”

  武阳想了一会儿,没有继续在这问题上纠结,他相信周景明不愿意这么做,肯定有他的道理。

  而在周景明的记忆里,本附属于淘金的盗猎,大概也就从这个时候开始,独立出来。

  他之所以不愿走猎杀羚羊的路子,是因为他见过猎杀的场景,属实太过残忍,也知道后世为了保护羚羊,所付出的努力。

  到了九一年左右,盗猎达到高峰,可可西里行政上的管辖地,城里的西部工作委员会,本是为了开发可可西里的矿产,谁也没想到,发展到后来,这个机构乃至后来的野牦牛队,核心任务变成了反盗猎,而委员会的书记索南达杰,还因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事儿,是有过电影的,周景明也看过。

  猎杀羚羊,终究跟淘金不是一回事儿,也跟为了吃猎杀几只野味不同,大规模的猎杀,属实有伤天和,至少对后世是这样。

  吴福生选择干这种事情,在周景明看来,很有可能被人撵出玛沁雪山淘金场这件事情,大伤元气。

  周景明和武阳在格尔木逗留了三天时间,始终没有见到吴福生归来,倒是在第四天看到一辆汽车停在吴福生的洋楼前面。

  车上下来五个人,他们敲开洋楼的大门,那个女人让几人开着汽车进去,然后大门一关,就没了动静。

  直到天黑,才看到三人又将汽车开了出来。

  周景明和武阳立马跟上,见汽车到了城里一处羊皮收购商门口停住,然后将车里的麻袋,一个接一个地搬进屋子。

  周景明不用想也知道,那些麻袋里全都是羚羊皮。

  看他们扛进去十多个袋子,估计又是百来只羚羊被猎杀。

  和黄金走私一样,羚羊皮的走私,也在盗猎者、羊皮收购商、贩运者和加工者之间有明确分工,配合紧密而隐蔽。

  所有这一切,已经开始专业化。

  就周景明了解的情况,盗猎者通常把剥下的羚羊皮五张到十张一起装入麻袋,然后用汽车从盗猎地运到格尔木或是LS的黑市,卖给羊皮收购商。

  收购商又雇人把羊绒从羊皮上一点点摘下。

  最早的出境方法是牧民用牦牛驮着羚羊羊绒运过喜马拉雅偏远的山口。后来为了躲避检查,又冒出许多新的方法,比如将轻小的羊绒装在汽油桶、睡袋、床垫或是棉衣里,用车子拉过边境口岸。

  比格尔木更大的中转站就在LS。

  这些人完成交易后,将汽车又开回吴福生的院子,院门紧闭,长时间不见动静,周景明估计,他们他们今晚应该会在这里住下。

  他叫上武阳,也回了旅社:“明天咱们就跟一跟这辆车,应该能从这些人口中知道吴福生的确切位置。”

  武阳则是看看那女人的窗口:“那这女人怎么办?”

  “等把吴福生收拾了,再回过头来收拾她。”

  周景明一点放过她的想法都没有,之所以没有忙着去动她,是因为在城里,不方便行事,也不想那么快打草惊蛇,不然她早死几十次了。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未亮,周景明和武阳又再次出现在洋楼附近,注意着这里的情况。

  直到早上十点多,这些人才出了院子,他们并没有急着走,而是开着汽车,沿街缓慢行走,购置一些菜蔬、酒水之类的东西。

  等到事情忙完,吃了饭,才纷纷上车,开着车子出城。

  周景明连忙回了旅社,骑了摩托车出来,接上武阳,跟着车子出了格尔木,见车子往西南方向走,知道他们去的是可可西里。

  这边荒野上,路道单一,周景明倒也不担心会跟丢,也不想那么快惊动他们,所以离得比较远,只是远远地能看到。

  直到临近中午,车子拐到一座山岭背后,让周景明没想到的是,他骑着摩托慢吞吞过去的时候,看到一帮人将车子停下,就在山边一条两岸满是卵石的河滩边吃东西。

  那地方空旷,双方都能看到彼此,如果这个时候躲避,反倒显得有些刻意,引人怀疑。

  周景明干脆骑着摩托径直通过。

  那五人看到两人骑着摩托车过来,纷纷围了上来,将两人拦下。

  其中一人出声询问:“干什么的?”

  “你管我干什么的?”

  周景明扫视着几人,见他们的猎枪都在车厢后车门上搭着,这种人烟全无的荒野地带,客气只会被认为软弱。

  那人嗤笑一声:“哟……狗日的,脾气不小啊,这荒郊野岭的,最好问什么说什么,不然,哥几个脾气也不好!”

  另一人显得更急迫些,围着摩托车转,这里摸摸,那里看看:“这摩托车好,看上去还很新啊,一般人可骑不了,我也只是去年在西宁那边看人骑过……好东西啊!”

  他觉得坐在后面的武阳有些碍事儿,一把扯着武阳的领子猛拽:“给老子下来……”

  很显然,几人主动拦截,并不是发现被周景明和武阳跟随,而是看中了这辆摩托车。

  武阳并没有动怒,随着他的一拉,歪跳着离开摩托车后座。

  跟着,这人又来拉周景明:“你特么还不下来?”

  周景明看了他一眼:“怎么,光天化日之下,想抢我车子?”

  “光天化日?”

  另外一人笑了起来:“在这荒郊野地里,太阳再辣,也是黑的,哥几个就是看中这辆摩托了,抢你又怎样?”

  “抢可以,但我劝你们,最好还是想想后果,不是什么东西,都是你们想抢就能抢的。”

  周景明笑了起来:“我现在是跟你们讲道理,识趣的把路让开,大家相安无事,不然……”

  “呵……吓唬我们,哥几个,他吓唬我们……哈哈……不然能咋样,你难道还敢打我?”

  五人猖狂地大笑起来。

  周景明也在笑。

  笑着笑着,那五人反倒笑不出来了。

  只见周景明很镇定地将摩托车脚架支好,翻身下了摩托,拔下钥匙装自己裤兜里:“既然道理讲不通,那么,我也略懂些拳脚!”

  下一秒,他出其不意地猛地伸手,右手食指、中指,直戳挡在前面那人的双眼。


『点此报错』 『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