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武阳第一次看到猎杀羚羊的场景。
只见两辆汽车大灯照着,驱赶着羊群在荒野上狂奔,驾驶室里有人探出半截身子,端着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朝着羚羊群,一枪接一枪地打着。
这些羚羊聚集在一起,跑得并不分散,几乎每一枪都有一只羚羊倒下,不时出现一次倒两只的情况,是被打成了串糖葫芦。
羊群就这么被两辆车子驱赶着,越打越少,估计也就跑出不到两公里的样子,车子就停下了,然后有人下车,车子沿途慢慢折返,下车的人将那些打死的羚羊,一只只扔到车厢里,一路捡一路往回走,渐渐地又顺着来时的路走远。
他们也注意到了在荒野上拢了火堆过夜的三人,只是在靠近的时候提防着,并没有过来打招呼。
武阳看得有些哑然:“就这么简单就打了?这些羚羊是不是憨啊?”
周景明看着远去的两辆车子,微微摇摇头:“羚羊有个致命的习性,那就是晚上车灯一照,它们绝不跑出车灯照射的范围,盗猎的人大都是晚上出动,进行规模性猎杀,就从开动的车上向羊群射击,一次射死一两百只是很平常的事情,而且,这些人的武器大都先进,步枪是用得最多的,一般的猎枪,他们还看不上,因为换装子弹麻烦。
用枪射杀,其实还不是最有效的办法,我还见过更高效的,那就是在车头前面,绑两根长木棍,然后用最快的车速冲进羊群,不用动一枪一弹,一次冲击就能撂倒、碾死一大片……”
武阳也微微叹了口气,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
他只是到车厢里看了下,之前周景明让他放在车厢里的两只羊羔,都已经凉了。
主要是在这里没有奶喂两个小东西,又都还不会吃草。
武阳只能将两只羊羔提出来,就在附近刨了个坑,将它们埋了。
因为附近有过猎杀,血腥味浓郁,很可能引来捕猎的狼或是其它野物,这一晚睡觉的时候,周景明和武阳两人轮流守夜,当然,也是为了提防被周景明打了一枪的家伙跑掉。
第二天早上,周景明是在天空秃鹫的叫声中醒来,一睁眼就看到天空盘旋的三十多只秃鹫。
随着捕猎羚羊的事情越来越多,这些秃鹫都已经养成习惯了,只要有车子进入可可西里,它们就会跟着车子盘旋,因为跟着车子就有很大概率能找到大量的羚羊尸体,可以在那片地方,饱餐不少日子。
而羚羊也成了惊车之羊,只要一听见有汽车的声音,就开始没命地逃跑,白天几乎没什么机会接近它们,也再看不少荒野上它们悠哉吃草的情景。
不用看也知道,昨天晚上那些人,肯定就在秃鹫盘旋的下方连夜给那些羚羊剥皮。
周景明和武阳专门去看了下,见一处谷地里,又是上百只羚羊血淋淋的尸体散布在草地上,还有十数只小羚羊在周边咩咩地叫唤着。
只是,这些小羚羊,周景明就很难靠近了,一见到他和武阳靠近,就四散奔逃。
他想帮忙也帮不上。
这些小羚羊,出生后只需要三五天时间,就能跑得比狼还快。
现在羊群被灭,估计等待它们的,也只有像之前那两只小羊那样,因为缺奶,还不会吃草,要不了几天,要么沦为别的野兽的食物,要么就这么生生饿死。
周景明不打算靠这些羚羊赚钱,虽心有仁慈、敬畏,却也对这种事情无能为力。
有多少人想着靠打羚羊发财,拦得住一两个,拦不住全部,而且,他也没那精力花在这种事情上。
他只是在那些羚羊尸体间转了一圈,弄了两根六十公分长,有二十多道横棱,细长似鞭,乌黑发亮的羚羊角带上。
武阳也弄了两根,四根羚羊角跟两把五六半一起装在麻袋里绑在摩托车屁股上。
他心心念念着要去打陈正套刀,准备用这羚羊角去做刀柄,主要是感觉握感不错,而且时间久了,出现包浆玉化,可能会更好看。
两人返回汽车边,继续上路,临近天黑的时候,抵达伊吞布拉克。
这是一个类似于铁买克的小镇。
不过,还远没有铁买克热闹,因为到这边的淘金客还不多的原因,几乎看不到商店,只有一个供销社。
而且,这地方本就是矿山集镇,常驻人口本就不多,放眼所及,周边皆是土黄色的山岭,哪怕是入夏的时节,也只是看到零星分布的草墩子、骆驼刺之类的植被,看上去非常荒凉。
兜兜绕绕一大圈,又再次回到疆域地界。
周景明对此也是哭笑不得,要是早知道吴福生在这里,他完全可以从哈密直接过来,而不用多走那么多路。
这一晚,两人没有在镇上过夜,依然选择在荒野上。
周景明只是在第二天早上,到镇上去买了些吃的东西,另外就是给摩托车加油。
他们没有在这里过多耽搁,简单填饱肚子,继续朝着阿尔金山进发。
临近中午的时候,总算到了阿尔金山南部山脚。
周景明没有继续靠近,而是将车子停了下来,让那司机指认吴福生矿点所在位置。
他让武阳看着那司机,自己背了五六半去了那条山沟,果然在山里看到一个矿点,吴福生正在一块帆布遮着的凉棚下乘凉。
而在山沟的小河边,有几十个人在忙着挖矿料,运送到溜槽边冲洗。
事情已经确定,周景明没有贸然进去,而是折返回去找武阳。
跟武阳碰头后,他跟那司机直言:“我是来找吴福生麻烦的,你是想去淘金场找吴福生跟着送死,还是就此回去?”
“回去,我这就回去!”
伴着两个杀神走了一路,那司机哪里还有进去找吴福生的念头。
他那只被周景明打了一枪的脚,这两天耽搁下来,伤口已经溃烂化脓,再不处理,怕是整条腿都得废,甚至危及生命,其实,他已经因为伤口化脓,开始高烧了。
“算你识趣!”
周景明笑着点点头:“把车开走!”
这车子,周景明又何尝不想要,可是,这玩意儿,不像拖拉机那样,可以随处开着跑了,路道不好的地方去不了,而路道好的地儿,又经常有检查站,用起来比拖拉机费劲,而且,他也不想因为这辆汽车,惹上更多麻烦,鬼知道这辆黑车的来路正不正。
见周景明放他离开,甚至还让他将汽车开走,再三确定后,他如蒙大赦,上了驾驶室,开着汽车赶紧离开。
等到汽车走远,武阳才出声询问:“周哥,咱们接下来怎么办?”
“当然是直接去吴福生的矿点!”
周景明跨上摩托车:“到了矿点上,少说话就行,其他的我来就行,就说咱们听说这边有金矿,也是过来找矿的。”
周景明估计,吴福生这个时候,应该还没有弄明白在锦官城的那档子事儿,看他们当初匆匆离开锦官城的样子,都没有仔细研究过。
既然如此,吴福生曾经到乌城地质队找过周景明,好歹算是个“熟人”。
那就以一个“熟人”的身份直接找过去就好,似乎没必要躲躲藏藏。
这一举动,可谓大胆。
但比起远距离射杀什么也得不到,好好跟吴福生接触接触,应该能捞到些好处。
费了那么大精力,折腾了那么多天,在周景明的算盘上,可不只是要吴福生一条命那么简单。
好歹也是个金老板,就即使在玛沁雪山被人斗败了,瘦死的骆驼依然比马大,收了他的命,好歹也要从他身上扒下些金贵的皮毛来。
在武阳也骑到摩托车后座上以后,周景明发动摩托车,朝着吴福生矿点所在的山沟进去。
周景明来回折腾,耽搁不少时间,已经悄然到了黄昏。
摩托车的轰鸣声在山谷里回响,直奔吴福生的矿点。
等再次看到吴福生的矿点时,矿点上正在吵嚷,似乎发生了什么事儿。
周景明不由将摩托车骑得慢些。
看着两人到来,矿点上有三人挎着五六半迎了上来,隔着老远,就有一人很不客气地嚷嚷起来:“干什么的?”
周景明和武阳下了摩托,并没有急着将绑在摩托车上的五六半取出来,这样的举动容易让人觉得是来找茬的,搞不好会出现过激反应。
他沉声回应:“我们是路过的,听说这边有金子,特意过来踩点,看能不能找到矿脉……我们只是路过,没别的意思。”
三人很快到了近处,看到周景明的时候都微微愣了下。
周景明看到三人的时候,也眉头一挑。
他一眼认出,这三人就是跟那女人在锦官城准备坑陷他,并试图将他围堵的那三个,没想到,还一直跟着吴福生,一个不少。
这样挺好,一次性解决,省得麻烦。
很显然,他们也认出周景明了。
其中一个匆匆跑回去,不多时,领着吴福生过来。
周景明并没有主动。
反倒是吴福生显得热情:“哟,这不是周技术员吗?什么风把你吹到这荒郊野地里来了。”
周景明微微皱了下眉头,装作记不起吴福生的样子:“你是……”
“周技术员还真是贵人多忘事儿,我姓吴,叫吴福生,你还在乌城地质队的时候,我去拜访过你,想从你那里探探矿点的消息,不过,周技术员没搭理我……”
吴福生说这话的时候,笑盈盈地看着周景明,满是戏谑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