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新笔趣阁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 >第106章 老天有眼
字体:     护眼 关灯

第106章 老天有眼

  

刘氏被众人拆穿,第一反应就是矢口否认,“谁告诉你我是因为银子?我压根就不是为了过好日子,我就是、就是单纯舍不得夏江,我想好好和他过日子。”

  江清月抿唇笑了笑,“原来是舍不得二哥呀,感情的问题我可不好做主,毕竟你之前又不是我媳妇,你自己问二哥去吧!”

  此话一出,围观的众人都笑了起来。

  宋夏江当即就表了态度,“想得美!我宋夏江对天发誓,这辈子和你刘氏绝无可能!我们之间早就断的一干二净,你莫要再来纠缠!”

  见他一脸绝情,刘秀娥当即脸上就挂不住了,“宋夏江,你当真一点旧情不念?”

  宋夏江冷嗤一声,“旧情?当初你联合娘家想要把我妹妹卖给刘府做小的时候,咱们两家就是不共戴天的仇人!何来的旧情!”

  刘秀娥被怼得哑口无言,道歉的话她已经说了,还想让她怎么样?

  再说宋冬梅最后又没有真的去给人家做小。

  “夏江,我实话和你说吧,上个月秋收我们家也是颗粒无收,现在我家大哥大嫂嫌我一直在家耗费粮食,想让逼我改嫁,我不愿意。”

  “你不愿?你为何不愿?”

  “因为——因为他们让我嫁的那个人年纪大,又老又丑,还死过一个媳妇!”

  宋夏江一听,反而笑了起来,“太好了,老天有眼,你一个二婚的都尚且不愿意去嫁老头子,当初是怎么狠心让我小妹一个姑娘去嫁的?可见上天有眼!恶人自有恶人磨!”

  当众被前夫取笑,饶是脸皮厚的刘秀娥也有些受不住了。

  见回来无望,只好灰溜溜地跑走了。

  刘氏走了以后,在屋里相互约束的吴氏和宋冬梅这才走了出来。

  “三嫂,人走了?”

  “走了,咋的?后悔没过招是吗?”

  宋冬梅哼了一声,“要不是娘拉着不让我出来,我非要撕烂她,一大早就过来找晦气,真当我二哥是没人要了。”

  “我二哥就算打一辈子光棍也不要她!”

  宋夏江无奈地抽了抽嘴角,“我还年轻,不至于打一辈子光棍吧?”

  宋冬梅嘿嘿一笑:“我就是打个比方。”

  吴氏没忍不住白了她一眼,“就会耍嘴皮子,一点姑娘样都没有,赶紧回屋吃饭。”

  江清月见几人嘻嘻哈哈的,知道这就是没事了。

  “冬梅,要不要来我家吃煎饺?”

  “要要要,我来也!”

  吴氏刚要伸手去拉,无奈人已经先一步跑到隔壁去了。

  昨天晚上包的饺子还剩大半,江清月全部给煎了出来,等饺子煎熟,又用鸡蛋冲了几碗鸡蛋茶。

  又准备把吃过早饭的吴氏和宋夏江喊过来尝尝。

  下午宋砚和宋夏江要去镇上还牛车,顺便要去拉被子,所以两人今天都不打算上山了。

  就待在家里等着江清月给安排活。

  吃早饭的功夫,江清月已经把上午的活都给想好了。

  昨天的买的一堆大白菜,她准备让宋砚去把家里的缸给刷了,先腌一缸酸菜出来,这样冬天也不至于没菜吃。

  那一堆萝卜,她打算拿一些做成萝卜干。

  本来她是想做泡菜的,泡菜的味道比萝卜干更清爽,更下饭。

  只是家里没有多余的坛子了,唯独剩下两个等下还要腌制鸭蛋。

  而且萝卜干晒干以后更好储存,以后上路带着也方便。

  除了做萝卜干,她还打算再切点萝卜丝等下炸萝卜丝丸子,现在天气凉,炸一锅能吃好多天。

  到时候随便放点大白菜烧一下就是一道菜。

  做完这些,剩下的萝卜白菜全部放进地窖等着慢慢吃。

  除了萝卜和白菜,两人昨天还买了一篮子的鸭蛋,新鲜的鸭蛋炒出来有一股子的膻味,江清月不喜欢吃。

  她打算分成两份,一半做松花蛋,另外一半做成咸鸭蛋。

  松花蛋的外壳她是用草木灰和石灰混合涂的。

  咸鸭蛋用的是黄泥和草木灰。

  这些都是囤着留冬天吃的,若是好吃,到时候再买些做了带着路上吃。

  别看这些活都是碎活,但做起来也花了五个人一上午的时间,又要去敲石灰、又要去挖泥的,把众人给累得不轻。

  见大家都这么累,江清月便想着中午弄点好的吃吃,把昨天的猪蹄给焖了。

  镇上肉铺卖的猪蹄上面都是毛,不像是现代买来就处理得白白净净的。

  所以江清月先是在火上烤了烤,等毛去干净后,这才洗净让宋砚帮忙剁成小块。

  剩下的做法大致和红烧肉差不多,但凡料放足了,焖得时间够了,就没有不好吃的。

  等猪蹄做好,江清月特地还留了一些准备晚上给大哥大嫂尝一尝。

  随即又飞快地用白菜和萝卜丝丸子烩了一盆出来。

  大家虽然累了一上午,但是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猪脚,都纷纷满血复活。

  吃完午饭,宋砚便带着宋夏江两人一路去镇上。

  而江清月三人在家也不得闲空,趁着现在不忙,吴氏打算先帮着把两人的里衣给做出来。

  不然等棉花回来了,就要忙着做棉衣和棉被了。

  这些活江清月和宋冬梅两人都不擅长,只能在一旁给吴氏打下手。

  江清月努力想学来着,但是那绣花针实在是不听使唤,好不容易不扎手了,缝出来的针脚却比蚯蚓爬的还要歪。

  简直让人看不下去。

  原本她想着歪就歪吧,反正给自己做的又不送人,也无所谓。

  哪知道吴氏坚持把宋砚的那份给她做,美其名曰他反正穿得费,只要缝牢了就行,难看一些也无所谓。

  而她自己的里衣,则是被吴氏拿在手里一针一针精细地缝出来的,用的料子也是宋砚那次给选的桑蚕丝。

  等两件衣服放在一处一对比,江清月顿时尴尬地想要遁走。

  知道自己做的难看,但是没想到那么难看。


『点此报错』 『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