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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计 欲擒故纵:让对手跳不出自己的手掌

  

《三十六计》第十六计

  “欲擒故纵”曰:“逼则反兵,走则减势。紧追勿迫,累其气力,消其斗志;散而后擒,兵不血刃。需,有孚,光。”其大意是:逼敌过甚会遭其反扑,让敌逃跑能削弱其势力。

  追击宜尾随而不迫近,消耗其体力,消除其斗志,等到敌人溃散时再去捕俘,可以避免流血战斗。

  所以,暂缓过急行动,小心行事,瓦解敌人,便会有利于自己。※※※※※※※※※※碰到难解的问题,难对付的人,可以先放一放、等一等,采取欲擒故纵的手法,在某个适当的时间解决问题,来制服对手,最好不求在一个固定的时间里来处理此类事件、对付此类人。

  欲擒故纵之计,从字面上看,就是要在捉之前先放,等到时机成熟,再来个一网成擒。

  施行欲擒故纵之计,需要等得、忍得,输得起,绝不为小利小惠而斤斤计较,原因是一计之行使,不能被对方识破,如被对方识破,则一切等于泡影。

  欲擒故纵之计首先重在

  “擒”字,因为

  “故纵”乃是一时的权宜之计,所谓放长线钓大鱼的长线是也,这条长线必须有韧性,既要牢牢缚住那条大鱼,还要收发由心,实在不是简单的事。

  作为领导人,

  “擒”是目的,

  “纵”是手段,手段为目的服务,一方面是有目的放松,

  “跑累了再抓”,以防狗急跳墙,带来欲速则不达的后果;另一方面也是虚留生路,网开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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