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二章 树角镇
tuemar2923:06:01cst2016
卷一第2章树角镇
树角镇,是离雪峰最近的一个人类城镇。因镇中一颗古树而得名,传闻这颗古树已经存活了近千年,见证了镇子从无到有,由村落发展到城镇的所有过程。镇子坐落于低矮的丘陵上,十几条大大小小的街道纵横交错,分割出一块块区域。在这些区域上挤满了杂乱无章的木顶石砖房。
在这里,靠着大山的馈赠,只要你不懒惰总能养活自己,镇子上尽是一些收购药材和毛皮的商铺。倘若天神眷顾你,让你挖到一株珍稀的药草或是猎杀到一只毛皮珍贵且完整的动物,商人们是很乐意为它们出高价的。不过,这些都无法和一种晶石相比,一种只产于加尔斯山脉被称为血炎石的晶石,人们将它喻为这片大山给予人们最大的礼物。血炎石通体剔透,如血液一般鲜红的色彩让人为之疯狂。一颗血炎石就能让人这辈子衣食无忧。传闻最极品的血炎石,石内会有一缕如雾状的红色液体旋转,人们称之为火神之泪。一年之中,整个加尔斯山脉出土的火神之泪也才寥寥数颗。传闻,迄今为止最大的一颗火神之泪就是从树角镇这里流出的。当这则消息传遍大陆后,人们蜂拥而至,从这里沿着崎岖的山路进入苍茫大山,期望得到上天的垂怜,一夜暴富。虽然大部分人都是空手而归,但还是有一两个幸运儿的。久而久之,来此定居的人越来越多,从最初的十几户变成了现今的数百户人家。镇上的各种商铺也渐渐的多了起来,酒馆、旅店等一应俱全。
夕阳西下,金黄色的落日余晖洒满整片山岗,方锐站在山坡上,望着脚下那座依旧热闹的镇子,摸了摸怀中那封信,面色坚毅的向山下走去。
自那夜谈话之后,方锐每天都在老白的教导下,学习基本的魔法知识和大陆常识,同时进行着体能训炼。其中最重要的一项练习就是躲避老白的火球攻击。第一天下来,方锐灰头土脸的,浑身上下到处都是青紫的淤青,惨不忍睹。老白发出的火球速度奇快,砸在身上就是一块淤青。在一次被击中倒地后,他赖在地上不起,埋怨道:“为啥要练这个东西,不教我魔法?”
“你等不及。”老白控制着悬在方锐身前的火球忽上忽下,说:“我不知道你能不能学习魔法,但很明确的一点就是你已经过了学习魔法的最恰当年龄。如果你能学习魔法,五年,十年你等的起吗?“不待方锐争辩,他继续说道:”学东西快不代表你能很快的掌握魔法。你要记住身体是根本,没有健康的身体什么都是虚无的。所以先练好身体,掌握一些躲避魔法攻击的技巧,剩下的等你下山后再自己决定要走哪条路。“
听完老白的话,方锐从地上爬起,拍拍衣服道:“再来!“他知道老白这是在帮他走出第一步。此后的日子里,他每天都过的很充实也很痛苦。
时间过的飞快,转眼间,已是草长莺飞的季节。山林间,方锐左突右闪,一个趟地滚躲开了老白的火球。他站起身来,双手叉腰哈哈大笑:“老白,怎么样?有本事再来啊!“三个月的练习已经让他能轻易的躲开老白的攻击,从最初的一个火球到现在的四个火球。
老白望着得意忘形的方锐,摇摇头,嘴角流出一丝笑意:方锐的进步确实神速,但挑衅他的资格还是远远不够。只见他飞快的抬起手指,嘴唇微动间,五个火球打着圈齐齐的出现在空中。一直注意着老白动作的方锐,脸色巨变,立马向旁边跃去,破口叫屈道:“不带这么玩人的,你好意思吗?你这叫欺凌弱小!“
火球以更胜以往的速度朝方锐飞去……
晚上,坐在火堆边的方锐还在小声的嘀咕着白天的事情。对面的老白却从怀中掏出一封红皮信封的信来递给他,神色黯然道:“这封信,你帮我交给我的老师。”
“为什么不自己送?”方锐没有立刻接过信件,而是问出这样一句话。他想到了一种可能,心中有些恐慌。
”我的老师是图林学院的布苏亚院长,在奥古斯丁城。学院的图书馆是大陆藏书最多的图书馆,你应该能在其中找到一些线索。“老白没有回答方锐的问题,而是淡淡说道。
”还能回来吗?“方锐默然,老白不愿说自然有他的理由,这是他们之间的默契。
”流星的具体使用方法,我已经写在了信封背面。老师见到它就会明白的。你明天就走!“老白起身走到床边,背对方锐道:“如果……,那就回来吧。”
洞内顿时安静了下来,方锐望着老白的背影,从没觉得他如现在这般孤独。
次日,当方锐醒来时,洞内空空如也早已没了老白的身影,望着放在石桌上的包裹和钱袋,他知道真的要走了。方锐背上包裹,慢腾腾的走出山洞,望着这片生活了近半年的地方,难过不舍,他想再去观峰石看看雪峰,再去空地小湖游玩一番,再去喂一次林中的动物。方锐感觉自己的腿变成了石头,每一次抬起再落下都很艰难。他走的很慢但终究还是在走,渐渐的,居住的山洞看不见了,观峰石也瞧不清了。沉闷的声音响起,他双膝下跪,面朝观峰石,狠狠的磕了一个头,然后收拾心情快速的朝山下跑去。
山风悠悠,似乎在说着:一路顺风!观峰石上白影一闪而过。
……
行走在街上,方锐左顾右盼,对镇内的一切都感到新鲜,这是他第一次走入人类聚居的镇子。虽已是傍晚,但拥挤的街道上依旧人流如织。街道两旁的商铺都已点起了灯,不时有人进出。推着小车的小贩一边吆喝一边使劲往前挤,马车夫大吼大叫驱赶着人群好让出一条道,不过并没有什么效果,人们依旧自顾自的走着。方锐将包裹提在手上,以防小偷,虽然他相信自己不会倒霉到被镇上的小偷盯上,但有防备总比毫无戒心的好。再过一会,天色就将完全暗下来,他决定还是先找个落脚点安顿下来再说。在街尾处他找到一家叫青角的旅店,它的青色招牌很是显眼。旅店前后两栋楼,临街的小楼二层,后面的一栋则有三层,俱是灰顶石砖房,除了前门一楼大堂是吃饭喝酒的地方外全是住宿的客房。方锐从钱袋里掏出一枚银币预交了房费,在伙计的带领下,穿过大堂,往后楼走去。不多会就到了他开的房间,伙计掏出钥匙打开房门,说:“您请,有什么需要喊一声就好。”说完将钥匙交给方锐,转身离开。
他的房间位于后楼的一层右手倒数第二间。屋内摆设非常简单,一床一桌一柜,唯一的窗户正对着天井,旁边的三脚架上放着木质的洗脸盆,嵌在灰色墙壁里的壁炉还未点燃。方锐将东西放好,扑到在床上。木床并不比铺着厚草毛皮的石床舒适多少,但他还是发出一声感叹:”舒坦啊!好久没睡过木板床了。”他翻身躺在床上,望着空荡的屋顶,想着此时的老白一定是坐在火堆边吧。窗外传来的伙计吆喝声,客人点菜声,老板的招呼声,还有一二个孩童的跑闹嬉笑声,都让方锐感到恍若隔世。静静的躺了一会,他起身走出房间,要去前厅弄点吃的,顺便向老板打听点消息。
这家旅店的生意不错,虽还未到吃晚饭的时间,但大堂里大部分的桌子都已被坐满,只空了角落里的四五张。人们三三两两的坐在一起,一些正一边喝酒一边轻声交谈着,一些则坐在桌边嚷嚷着快点上菜。伙计走到刚坐下的方锐身边,满脸笑容问道:“您要吃点啥?”
在山上的时候,方锐从来都是有什么吃什么,哪知道要点些什么菜。他环顾四周,手指轻点了两样看起来十分可口已端上别人饭桌的菜肴说:“这个,还有那个。”伙计顺着方锐的手指望去,笑道:“客人是第一次来本店吧,要不要试试本店的自酿果酒?本店的青璃酒可是远近闻名的。”
“果酒?”“嗯,我们的果酒是用山里的野果加上一些药材酿造而成,保管您喝了后赞不绝口。”
方锐舔了舔嘴唇,点头道:“好,那就来点。”
“好嘞,您稍等,马上来!“伙计绕过桌椅,向厨房走去,那里正传来叮叮当当的锅碗瓢盆声。
天色完全暗了下来,方锐望着街上渐渐稀疏的人流,考虑着接下来的行程。老白只交代了收信人和地址,不知道这个奥古斯丁城在大陆的什么位置,一会吃完饭,找老板打听打听,他一边想着一边等着酒菜。很快,桌上已经上齐了他点的菜,方锐掀开酒瓶,一股清甜的酒味立时从瓶口散发出来,淡绿色的酒液随即被倒了出来,他端起酒杯轻轻的抿了一口,咂了咂嘴巴。果酒入口柔和,酸甜中带着一丝药味,他暗自点头,想必来这里吃饭的人很多都是冲着这酒来的。这会角落里仅剩的几张空桌也都坐满了人,他一边吃菜一边听着周围食客的交谈。
两名男子坐在临近方锐的桌子边,正低头交谈着。脏旧的衣服和满是灰土的脸显示他们的生活并不十分舒适,但也不拮据,至少他们还喝的起这里的青璃酒。瘦子举起酒杯,问道:“今天怎么样?”
身材健硕的大汉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道:“还行,虽没挖到血炎石,但却在一处石头缝里采到了火舌兰。”
瘦子一边赞叹朋友的好运一边说:“我今天就没你的运气,挖到的全是一些不值钱的草药。卖了多少?”
大汉摇摇头,郁闷说:“没多少,你也知道现在的行情。镇上的掘石人多少都会辩识一些药草,经常顺手采些回镇卖。我今天去卖的时候就碰上了好几株火舌兰。“
“是啊,过两天洛特家族的商队就要过来,他们装药的箱子可是一年比一年多。不过,我听说……”瘦子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人注意到他们这边,探头低声说:“有人挖到血炎石。”
大汉听后,对瘦子的这般小心十分不解。这些年,挖到血炎石的人是有但不多。镇上隔三差五的就会传出有人挖到了血炎石的消息,大部分都是假的。但是,瘦子接下来的话,让大汉愣住了,举起的酒杯也忘了凑到唇边,定在空中好长一段时间。
酒馆中嘈杂声太大,加上瘦子刻意细声说话,方锐并未听清,只听到回过魂来的大汉嘴里一直嘟哝着什么红雾。吃完饭后,他回到房间,坐在椅子上,消化着从旅馆老板那里得来的信息。从这里到奥古斯丁城要穿越整个北风王国,途中须经过十多座城市,路途十分遥远。不比地球上的交通便利,这里的交通工具还只有马车和船,速度很慢,途中就算一点不耽搁,也要一个多月的时间才能抵达奥古斯丁城。一个多月的马车?他呲了呲牙,揉了揉屁股,老白可真是交给他一份好差事!不过,旅馆老板说还可以在依斯特城坐船,顺着裂江直流而下到达奥古斯丁城,只是路费要贵点。从今晚的消费来看,老白给的钱应该够,先到依斯特城再说,到时再决定是坐船还是坐马车。
定好接下来的行程后,走了一天山路的方锐感到疲惫和酒意一阵阵袭来。他摇摇晃晃的走到床边,踢掉鞋子倒在床上,不一会就呼声渐起,沉沉睡去。